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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垄断企业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类似于封建社会地主与佃农之间的人身依附特征,这种雇佣关系严重损害了公民就业机会平等的原则,造成了资本与劳动的严重异化和社会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有必要进行治理。其治理的主要措施有:实施垄断企业劳动关系流通领域的严格法规监控,彻底消除垄断企业人员雇佣入口的“家籍”式庇荫现象;实施垄断企业员工“国家职工”身份退出工程,建立健全垄断企业劳动关系退出机制,彻底消除垄断企业员工终身庇荫制度;实施垄断企业特许权的市场化改革和薪酬福利预算监管制度,彻底消除垄断企业倚仗特权性超额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