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廓清政商关系中的腐败行为是我国廉政治理的重点,也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必然要求。政商腐败之所以难以治理,与其本身所具有的渗透性、扩散性、隐匿性、持续性等基本特性密切相关。从形成逻辑分析,经济体制转型所伴生的制度漏洞、人情社会的文化惯性、部分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的丧失、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的不健全等是政商腐败滋生蔓延的主要因素。治理政商腐败,除了完善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基础性工程之外,亟需在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利益冲突管理、受贿行贿一起查、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监管等方面持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