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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证据规则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通过对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文本规定与司法实践考察,发现非法排除规则在启动门槛、启动方式、证明标准、庭前会议与排除效果等方面存在司法与立法相背离的严重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与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本质上相辅相成。在审判中心改革背景下推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实,应强化侦查、公诉服务审判的意识,实现审判对侦查、公诉的有效制约;构建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新型检律协作关系;消解法律治理化的政法传统,为刑事司法场域独立运行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