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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初期曾产生了一定的轰动效应。然而公众的这种热情,没有保持多久就逐渐冷却了。同时媒体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报道,也时常受到各种阻扰。对于一些急需公众知晓的信息,一些部门却以各种理由和托词拒绝公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政府部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阻挡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