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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档案学共同体的责任
陈祖芬在《档案学通讯》2007年第2期撰文指出:档案学共同体是进行档案学科学研究,拥有档案学范式的科学共同体。他们是致力于档案学学习、研究和实践的一群人,是档案科学的主体。
作者在分析“档案学共同体能力发挥的状态”时认为:档案学共同体的能力主要表现在对档案学发展的推动上,就目前情况看,档案学共同体的能力发挥还存在种种问题:一是档案学共同体成员的团体研究意识不够强:二是档案学共同体成员的互动能力不平衡:三是档案学共同体成果的知识转化率还不够高。
在论述“档案学共同体的组织责任”时,作者认为:档案学共同体组织是为实现档案学术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当前发展的重点:一是注意发展学派式组织;二是注意保护和发展师徒式组织和同事式组织;三是注意发掘无形组织的优势,这种组织是基于志趣与信任的档案学共同体组织形式。
在论述“档案学共同体的学术责任”时,作者认为:档案学共同体应当对社会负有学术责任;对档案学科负有学术研究责任:对档案学自身发展负有学术责任。
加强数码照片档案管理的几点思考
李丽云在《中国档案》2007年第3期撰文指出:数码照片档案是档案信息资源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数码照片档案有效、规范管理是关系到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完整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尽快出台国家统一的规范标准十分紧迫。目前,解决数码照片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策略应该是:第一,要完善数码照片档案的收集归档制度。在没有可操作实施的技术和系统化管理方法的情况下,要通过行政手段对数码照片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内容包括,明确数码照片形成积累的责任部门和形成者,具体规定责任和要求,约束数码照片的形成品质和形成者的行为:明确形成者对数码照片进行筛选、整理、归档的责任;完善数码照片归档交接制度,对归档数码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45-认真的检验。第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数码照片档案的长期保存。这些措施包括:对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重要数码照片,要制作纸质照片和缩微照片或制作底片,随数码照片一并保存:建立数码照片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无论以何种方式保存的数码照片,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转存迁移:实行数据备份。
对我国公共档案馆建设的理性思考
李国庆在《档案学研究》2007年第1期撰文,对下述问题进行了论述:
“公共档案馆”的基本特征是全方位向社会提供服务,使馆藏档案资源为全体公民所共享。构建一个名副其实的公共档案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能向社会公开、满足公众需要的、能反映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各领域历史及社会风貌、习俗、人文、自然状况的丰富的公共档案信息资源,科学、便捷的档案信息检索体系及信息资源开发、传输、提供利用的设施、手段、运行机制,有利于档案信息安全防护和管理的库房设施及以人为本的阅览利用环境、条件和规章制度,便于社会公众造访的馆址场所及适宜的文化氛围,能适应各项业务技术要求、胜任公共服务职责的专业队伍。
关于推进我国公共档案馆建设和健康发展的策略、举措。一要更新传统的档案馆职能观念,确立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意识;二要加强法制和规范建设,将公共档案馆的名称明确列入国家和地方档案法规,并作出相关功能的规定;三要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展示档案馆广泛的社会服务功能和作用;四要以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各级档案馆的经费投入;五要从实际出发,改革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
国家对私有档案的监控
马从敏在《档案与建设》2007年第3期撰文指出:为维护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使私有档案管理日趋规范化和法制化,国家应将私有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保管、开放利用等纳入监控范围。要在对私人档案立法时,明确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私有档案的监控主体: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承担起私有档案的监管职责,把私有档案纳入法制化监管范围。
在监控自容(措施)上。要建立以下九种制度。即:私有档案登记制度,包括明确监控范围和重点、发出登记通知书或建议书、实施登记、登记信息反馈和奖惩措施等:私有档案保管报告制度,包括明确私有档案保管条件、建立保管报告制度和必要时的代管、收购制度等;国家优先购买权制度,包括鼓励私有档案所有者捐赠、禁止非法处置私有档案、确立国家优先购买权和必要时的征购制度等:禁止私有档案擅自出口制度:实行私有档案寄存制度:建立私有档案的公布利用制度:建立私有档案的征用制度:对私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建立私有档案收集制度等。
关于机关档案信息公开问题的研究
梁国灿在《浙江档案》2007年第3期撰文指出: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务信息公开的稳步推进,机关档案信息的公开,即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都得到关注,与此相关的许多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因此,开展机关档案信息公开的相关研究以加快公开的步伐,已经势在必行。作者在分析了目前机关档案信息公开的现状及主要问题后,对机关档案信息,公开提出了若干思考与建议:
首先,要完善档案立法,为全面推行并规范机关档案信息公开提供法律依据,一是确立政府机关履行档案信息公开的职责与义务,同时规范机关档案宣的对外服务行为。二是准确界定机关档案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加强机关档案信息公开与档案宣保存的档案信息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四是做好档案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的协调与配合。
其次,要创新档案管理的服务机制,构架档案信息共享的良好平台。一是建立机关档案管理中心,集中整合机关档案信息资源。二是深化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建设政务信息查询服务中心。三是将各级档案馆建设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
现代档案整理技术及其应用
纪新、桑毓域在《兰台世界》2007年4月理论版撰文指出:档案整理技术经过不断的变革和实践,形成了以档案实体整理技术为主、虚拟整理技术正在孕育期的格局。两者始终影响着档案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所谓档案实体整理技术,是指利用档案的实体排序,使档案有序化、条理化,并且以档案的实体秩序记录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所谓档案虚拟整理技术,是指与档案实体排序无关的、仅以一套符号及其符号语法逻辑来记录和揭示档案历史联系的技术。
档案的实体整理技术关注的是档案历史联系和档案实体排序两个要素,它主要应用于传统的纸质档案整理中。档案的虚拟整理技术则既可以应用于纸质文件的信息处理和检索,也可以应用于电子文件和不同载体档案的整理与检索。具体地讲,在纸质文件的虚拟整理中,要在计算机中全面著录纸质文件的实体特征,采用不同的整理原则对纸质文件的
陈祖芬在《档案学通讯》2007年第2期撰文指出:档案学共同体是进行档案学科学研究,拥有档案学范式的科学共同体。他们是致力于档案学学习、研究和实践的一群人,是档案科学的主体。
作者在分析“档案学共同体能力发挥的状态”时认为:档案学共同体的能力主要表现在对档案学发展的推动上,就目前情况看,档案学共同体的能力发挥还存在种种问题:一是档案学共同体成员的团体研究意识不够强:二是档案学共同体成员的互动能力不平衡:三是档案学共同体成果的知识转化率还不够高。
在论述“档案学共同体的组织责任”时,作者认为:档案学共同体组织是为实现档案学术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当前发展的重点:一是注意发展学派式组织;二是注意保护和发展师徒式组织和同事式组织;三是注意发掘无形组织的优势,这种组织是基于志趣与信任的档案学共同体组织形式。
在论述“档案学共同体的学术责任”时,作者认为:档案学共同体应当对社会负有学术责任;对档案学科负有学术研究责任:对档案学自身发展负有学术责任。
加强数码照片档案管理的几点思考
李丽云在《中国档案》2007年第3期撰文指出:数码照片档案是档案信息资源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数码照片档案有效、规范管理是关系到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完整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数码照片档案管理,尽快出台国家统一的规范标准十分紧迫。目前,解决数码照片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策略应该是:第一,要完善数码照片档案的收集归档制度。在没有可操作实施的技术和系统化管理方法的情况下,要通过行政手段对数码照片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内容包括,明确数码照片形成积累的责任部门和形成者,具体规定责任和要求,约束数码照片的形成品质和形成者的行为:明确形成者对数码照片进行筛选、整理、归档的责任;完善数码照片归档交接制度,对归档数码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45-认真的检验。第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数码照片档案的长期保存。这些措施包括:对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重要数码照片,要制作纸质照片和缩微照片或制作底片,随数码照片一并保存:建立数码照片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无论以何种方式保存的数码照片,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转存迁移:实行数据备份。
对我国公共档案馆建设的理性思考
李国庆在《档案学研究》2007年第1期撰文,对下述问题进行了论述:
“公共档案馆”的基本特征是全方位向社会提供服务,使馆藏档案资源为全体公民所共享。构建一个名副其实的公共档案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能向社会公开、满足公众需要的、能反映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各领域历史及社会风貌、习俗、人文、自然状况的丰富的公共档案信息资源,科学、便捷的档案信息检索体系及信息资源开发、传输、提供利用的设施、手段、运行机制,有利于档案信息安全防护和管理的库房设施及以人为本的阅览利用环境、条件和规章制度,便于社会公众造访的馆址场所及适宜的文化氛围,能适应各项业务技术要求、胜任公共服务职责的专业队伍。
关于推进我国公共档案馆建设和健康发展的策略、举措。一要更新传统的档案馆职能观念,确立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意识;二要加强法制和规范建设,将公共档案馆的名称明确列入国家和地方档案法规,并作出相关功能的规定;三要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展示档案馆广泛的社会服务功能和作用;四要以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各级档案馆的经费投入;五要从实际出发,改革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
国家对私有档案的监控
马从敏在《档案与建设》2007年第3期撰文指出:为维护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使私有档案管理日趋规范化和法制化,国家应将私有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保管、开放利用等纳入监控范围。要在对私人档案立法时,明确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私有档案的监控主体: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承担起私有档案的监管职责,把私有档案纳入法制化监管范围。
在监控自容(措施)上。要建立以下九种制度。即:私有档案登记制度,包括明确监控范围和重点、发出登记通知书或建议书、实施登记、登记信息反馈和奖惩措施等:私有档案保管报告制度,包括明确私有档案保管条件、建立保管报告制度和必要时的代管、收购制度等;国家优先购买权制度,包括鼓励私有档案所有者捐赠、禁止非法处置私有档案、确立国家优先购买权和必要时的征购制度等:禁止私有档案擅自出口制度:实行私有档案寄存制度:建立私有档案的公布利用制度:建立私有档案的征用制度:对私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建立私有档案收集制度等。
关于机关档案信息公开问题的研究
梁国灿在《浙江档案》2007年第3期撰文指出: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务信息公开的稳步推进,机关档案信息的公开,即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都得到关注,与此相关的许多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因此,开展机关档案信息公开的相关研究以加快公开的步伐,已经势在必行。作者在分析了目前机关档案信息公开的现状及主要问题后,对机关档案信息,公开提出了若干思考与建议:
首先,要完善档案立法,为全面推行并规范机关档案信息公开提供法律依据,一是确立政府机关履行档案信息公开的职责与义务,同时规范机关档案宣的对外服务行为。二是准确界定机关档案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加强机关档案信息公开与档案宣保存的档案信息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四是做好档案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的协调与配合。
其次,要创新档案管理的服务机制,构架档案信息共享的良好平台。一是建立机关档案管理中心,集中整合机关档案信息资源。二是深化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建设政务信息查询服务中心。三是将各级档案馆建设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
现代档案整理技术及其应用
纪新、桑毓域在《兰台世界》2007年4月理论版撰文指出:档案整理技术经过不断的变革和实践,形成了以档案实体整理技术为主、虚拟整理技术正在孕育期的格局。两者始终影响着档案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所谓档案实体整理技术,是指利用档案的实体排序,使档案有序化、条理化,并且以档案的实体秩序记录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所谓档案虚拟整理技术,是指与档案实体排序无关的、仅以一套符号及其符号语法逻辑来记录和揭示档案历史联系的技术。
档案的实体整理技术关注的是档案历史联系和档案实体排序两个要素,它主要应用于传统的纸质档案整理中。档案的虚拟整理技术则既可以应用于纸质文件的信息处理和检索,也可以应用于电子文件和不同载体档案的整理与检索。具体地讲,在纸质文件的虚拟整理中,要在计算机中全面著录纸质文件的实体特征,采用不同的整理原则对纸质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