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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英、美、奥、中4国为例,对征信机构产生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征信机构是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信用经济的产物,相比于物物交易和货币交易,信用交易的风险较大,因此需要征信机构提供交易双方的信息,但征信机构也不是随着信用经济产生而立即产生的,它是信用经济极速发展的产物。英、美、奥、中4个国家的经验表明,征信机构最早产生于这些国家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而且是在经济爆发式增长时期产生的。当今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需要强大的征信机构与之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