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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有痛经史早孕妇女是否适宜药物流产,如何在接诊中避免医源性伤痛。方法将1062例妊娠不超过56天、孕囊直径≤25mm、要求药物终止妊娠的妇女,按年分为观察组532例,改进组530例。均按常规药物流产用药。结果观察组中82例出现下腹剧痛,改进组中34例出现下腹剧痛。2组有显著性差异(P〈0.01)。结论药物流产中出现下腹剧痛与痛经有确切相关性,故对于痛经妇女要慎用,甚至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