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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裴蕴传》记载裴蕴“性明辩,有吏干”。这个评价非常准确,综观其一生,不难看出他是一位明察时务、能言善辩、颇有行政才干的能臣,但不是一位贤臣。
裴蕴早年供职于南方陈朝,担任过直阁将军、兴宁令。因为父亲在隋朝为官,并且看到陈朝即将衰落,他暗中与隋文帝通信,请为内应。陈朝灭亡以后,他投奔到隋朝,受到隋文帝特殊礼遇,给他加官晋爵,“拜开府仪同三司,礼赐优洽”。
进入隋朝,裴蕴先后出任洋、直、棣三州刺史,擅长治理,“颇有能名”。大业年间,连续几年考绩,裴蕴均名列第一。隋炀帝听说他很能干,将他调到中央任太常少卿,主管礼仪文艺方面工作。裴蕴揣知隋炀帝喜好声色、讲究排场,便大张旗鼓地扩充宫廷乐府,“增益乐人至三万余”。隋炀帝对此十分满意,随即就让裴蕴出任民部侍郎。
民部负责掌管户籍与财税。在担任民部侍郎期间,裴蕴再次展现出能干的一面。当时,户口管理比较混乱,瞒报、漏报现象很严重。裴蕴做过几任地方长官,熟悉其中内情。为此,他提出一整套核查办法,强化问责与奖励。那一年,“诸郡计账进二十四万三千丁,新附口六十四万一千二百”。这次人口普查成功,不仅改进了户口管理,而且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隋炀帝非常高兴,面向百官表扬裴蕴:“前代无贤才,导致户口罔冒。如今彻底核实了,全由裴蕴一人成就。”
得到皇帝赏识,官运自然亨通。不久,裴蕴被擢授御史大夫,与裴矩、虞世基参掌机密,进入核心领导层。御史大夫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其职责是监督纠绳百官过失,地位高责任大。作为御史大夫,裴蕴本应秉公监察司法,可他丝毫不讲原则,热衷于揣摩上意,依此行事。《隋书·裴蕴传》记载了他一件事,足见其表现极不贤良。
杨玄感(司徒杨素长子)因炀帝猜忌大臣,不能自安,于大业九年起兵造反,最终兵败身亡。炀帝命裴蕴追查其党羽,对裴蕴说:“杨玄感一呼而从者十万,可知天下人不要太多,多了就会相聚作乱。对作乱者一律格杀勿论,否则不能惩戒后人。”裴蕴领受此旨,知道炀帝只在乎稳定而轻视人命。于是,裴蕴与樊子盖(兵部尚书)以清理杨玄感党羽名义,“专行屠戮,大穷党与,海内豪士,无不罹殃,遂至杀人如麻,流血成泽”。(陈子昂语)总共有三万余人被杀,家产全都抄没,流放人员六千余人。牵涉此案的死难者大都是冤枉的,他们冤死于裴蕴等人的严刑峻法与粗暴执法。
对于裴蕴在御史大夫任上的所作所为,史书做出这样的评述:“蕴善候伺人主微意,若欲罪者,则曲法顺情,锻成其罪。所欲宥者,则附从轻典,因而释之。是后大小之狱皆以付蕴,宪部、大理莫敢与夺,必禀承进止,然后决断。蕴亦机辩,所论法理,言若悬河,或重或轻,皆由其口,剖析明敏,时人不能致诘。”由此可见,裴蕴在履职上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迎合领导意愿,以领导好恶为好恶,以领导满意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为此不惜扭曲法度;其次是大包大揽,干预宪部(刑部)、大理寺等机关独立司法,直接插手断案;再次是巧舌如簧,以言代法,弄法律于口舌之间。
孔子云:“为政以德。”何谓之德?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原则是政治学的最高准则,构成道德美德之顶峰的便是公正,“政治上的善即为公正”,公正则依归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显而易见,裴蕴一味迎合领导,而不能恪守公正原则,是缺乏政治道德的表现。也许在他看来,天下乃皇帝之天下,故而只需讨好皇帝一人即可。殊不知,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
裴蕴对领导曲意逢迎,虽能讨领导欢心,却让天下人寒心。因为他丧失公正原则,导致司法不公:以言论或腹议定罪,严刑峻法,漠视生命,滥杀无辜,制造大量冤假错案。裴蕴可能以为,自己如此行事,有助于强化皇上权威,是为皇上帮忙。实际上,他是为皇上帮倒忙。正是裴蕴、裴矩等佞臣阿谀奉承,助长隋炀帝不断自我膨胀,日益暴虐专横,不恤民情,从而在官方与民间获得暴君的名声。当民怨、民愤超过一定限度,势必激起民变,大隋王朝很快崩盘。
大业十四年(618年),全国各地硝烟弥漫,滞留江都的隋炀帝再也无法驾驭局面,只能无可奈何地顾影自怜。宇文化及与司马德戡联手发动兵变,逼炀帝自缢身亡,裴蕴亦被杀。对于隋朝灭亡,隋炀帝无疑要负主要责任,而裴蕴等大臣也难辞其咎。能而不贤的裴蕴曲法枉法,终究贻害于国家,既坑了炀帝,也害了自己。(陈良)
裴蕴早年供职于南方陈朝,担任过直阁将军、兴宁令。因为父亲在隋朝为官,并且看到陈朝即将衰落,他暗中与隋文帝通信,请为内应。陈朝灭亡以后,他投奔到隋朝,受到隋文帝特殊礼遇,给他加官晋爵,“拜开府仪同三司,礼赐优洽”。
进入隋朝,裴蕴先后出任洋、直、棣三州刺史,擅长治理,“颇有能名”。大业年间,连续几年考绩,裴蕴均名列第一。隋炀帝听说他很能干,将他调到中央任太常少卿,主管礼仪文艺方面工作。裴蕴揣知隋炀帝喜好声色、讲究排场,便大张旗鼓地扩充宫廷乐府,“增益乐人至三万余”。隋炀帝对此十分满意,随即就让裴蕴出任民部侍郎。
民部负责掌管户籍与财税。在担任民部侍郎期间,裴蕴再次展现出能干的一面。当时,户口管理比较混乱,瞒报、漏报现象很严重。裴蕴做过几任地方长官,熟悉其中内情。为此,他提出一整套核查办法,强化问责与奖励。那一年,“诸郡计账进二十四万三千丁,新附口六十四万一千二百”。这次人口普查成功,不仅改进了户口管理,而且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隋炀帝非常高兴,面向百官表扬裴蕴:“前代无贤才,导致户口罔冒。如今彻底核实了,全由裴蕴一人成就。”
得到皇帝赏识,官运自然亨通。不久,裴蕴被擢授御史大夫,与裴矩、虞世基参掌机密,进入核心领导层。御史大夫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其职责是监督纠绳百官过失,地位高责任大。作为御史大夫,裴蕴本应秉公监察司法,可他丝毫不讲原则,热衷于揣摩上意,依此行事。《隋书·裴蕴传》记载了他一件事,足见其表现极不贤良。
杨玄感(司徒杨素长子)因炀帝猜忌大臣,不能自安,于大业九年起兵造反,最终兵败身亡。炀帝命裴蕴追查其党羽,对裴蕴说:“杨玄感一呼而从者十万,可知天下人不要太多,多了就会相聚作乱。对作乱者一律格杀勿论,否则不能惩戒后人。”裴蕴领受此旨,知道炀帝只在乎稳定而轻视人命。于是,裴蕴与樊子盖(兵部尚书)以清理杨玄感党羽名义,“专行屠戮,大穷党与,海内豪士,无不罹殃,遂至杀人如麻,流血成泽”。(陈子昂语)总共有三万余人被杀,家产全都抄没,流放人员六千余人。牵涉此案的死难者大都是冤枉的,他们冤死于裴蕴等人的严刑峻法与粗暴执法。
对于裴蕴在御史大夫任上的所作所为,史书做出这样的评述:“蕴善候伺人主微意,若欲罪者,则曲法顺情,锻成其罪。所欲宥者,则附从轻典,因而释之。是后大小之狱皆以付蕴,宪部、大理莫敢与夺,必禀承进止,然后决断。蕴亦机辩,所论法理,言若悬河,或重或轻,皆由其口,剖析明敏,时人不能致诘。”由此可见,裴蕴在履职上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迎合领导意愿,以领导好恶为好恶,以领导满意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为此不惜扭曲法度;其次是大包大揽,干预宪部(刑部)、大理寺等机关独立司法,直接插手断案;再次是巧舌如簧,以言代法,弄法律于口舌之间。
孔子云:“为政以德。”何谓之德?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正原则是政治学的最高准则,构成道德美德之顶峰的便是公正,“政治上的善即为公正”,公正则依归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显而易见,裴蕴一味迎合领导,而不能恪守公正原则,是缺乏政治道德的表现。也许在他看来,天下乃皇帝之天下,故而只需讨好皇帝一人即可。殊不知,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
裴蕴对领导曲意逢迎,虽能讨领导欢心,却让天下人寒心。因为他丧失公正原则,导致司法不公:以言论或腹议定罪,严刑峻法,漠视生命,滥杀无辜,制造大量冤假错案。裴蕴可能以为,自己如此行事,有助于强化皇上权威,是为皇上帮忙。实际上,他是为皇上帮倒忙。正是裴蕴、裴矩等佞臣阿谀奉承,助长隋炀帝不断自我膨胀,日益暴虐专横,不恤民情,从而在官方与民间获得暴君的名声。当民怨、民愤超过一定限度,势必激起民变,大隋王朝很快崩盘。
大业十四年(618年),全国各地硝烟弥漫,滞留江都的隋炀帝再也无法驾驭局面,只能无可奈何地顾影自怜。宇文化及与司马德戡联手发动兵变,逼炀帝自缢身亡,裴蕴亦被杀。对于隋朝灭亡,隋炀帝无疑要负主要责任,而裴蕴等大臣也难辞其咎。能而不贤的裴蕴曲法枉法,终究贻害于国家,既坑了炀帝,也害了自己。(陈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