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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3年,深圳市雄心勃勃地提出"行政三分制"改革方案,最后不了了之。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2009年,深圳再次提出"行政三分制"改革。据说深圳的"行政三分制"改革方案是参照了英国、美国、新加坡特别是香港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并加上自己的创新,在我国率先进行的。深圳再次充当了我国改革的排头兵。本文试图从比较深圳和香港"行政三分制"改革出发,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进行理论探讨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