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情简介1998年5月20日,陈卫华以笔名“无方”撰写了《戏说MAYA》,上载到其个人主页“3D芝麻街”上,并注明“版权所有请勿转载”。1998年10月16日,成都商情报社未经陈卫华同意将《戏说MAYA》一文刊载于其主办的《电脑商情报》第40期家庭版上。原告陈卫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成都商情报社,请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稿酬231元及惩罚性稿费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