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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下网络媒体成为新闻与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因网络媒体传播特特性有别于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等,所以当新闻稿件在网络媒体上发布与传播时,对其形式进行再次加工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网络新闻;标题;失范
目前,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在互联网世界,网络新闻的标题是异于传统新闻标题的,因其首页有标题,正文页也有标题,而正文页能否被点击阅读,其所在首页的标题将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在传统媒体中,如报纸,其标题与正文甚至题图都处于一个版面。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网络新闻标题是网络新闻传播过程的起点。但在浏览网络新闻的过程中,网络新闻标题,尤其是安排在网站首页的标题,经常会出现失范现象。这种失范,一方面影响受众的阅读心情,一方面影响网站内容质量,从而导致网站影响力与公信力下降。
网络新闻标题的失范,主要体现在语法句法、版式排列、标点符号与计量单位等方面。
一、语法、句法失范
语法指语言的结构方式,包括词的构成和变化、词组和句子的组织,且具有一定的民族特点和相对的稳定性;句法是语法的一部分,它对应的是句子的结构方式,又表示其在句子中相互关系的词形式的排列。虽然在“约定俗成”的网络编辑规范中,对语法、句法的要求并不高,但这并不代表可以无视基本的语法规律。2014年9月11日,《武汉晨报》第四版整版报道了一名海归女性毒杀男友的事件,其标题为《误食VS谋杀?男友死后》,副标题为《检方指控:精心策划,网购河豚毒素投入酸奶中》。该新闻因当事人身份醒目及事件的轰动效应,被网络媒体大量转载。而传统媒体的标题不符合网络媒体传播的特殊性,故网络媒体在转载过程中都对原标题进行了二次加工;如新浪网转载后,标题改写为《海归女硕士毒杀男友伴尸7日 买鲜花盖在尸体上(组图)》。两大站点的标题改写均符合网络新闻标题规范,事件基本要素都可以体现。,如此操作一是影响网站首页布局的美观,其次是带给网民一定的阅读障碍。另外该标题的前半段“网购河豚毒海归女因爱生恨毒杀同居男友”,出现了“网购”、“因爱生恨”、“毒杀”三个动词,虽然动词连用也能基本表达了正文核心意思,但这种完全忽视现代汉语语法的编辑方式是不足取的。
二、版式排列失范
根据网络媒体对网络新闻标题处理的一般规范,网络新闻标题一般有两种版式,一是单行一段式标题,顾名思义,一句话就是一个标题;二是单行两段式标题,两句话组成,侧重不同,两句话之间用空格隔开。而版式失范主要指的是出现了第三种标题形式——单行三段式标题。根据网络媒体传播特性,尤其是搜索引擎的SEO优化原则,标题中出现的空格与标点越少越好,如果出现多个空格,则会影响搜索引擎对该篇章的收录,降低其网页甚至网站的权重。
三、标点符号失范
我们在日常及书面运用时注意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但在网络媒体中,尤其是在网络新闻标题的撰写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应慎之又慎。但现实状况不容忽视,无论从全国性网络媒体如网易、新浪等,还是地方性网站,再到部门或者单位网站,标点符号滥用的情况比比皆是:如网易于2014年10月5日,刊载标题为《泰山票证稽查大队:这几天持证免票进山的,10个里有8》的新闻稿,标题中的逗号是不应该使用的;而腾讯网在转载同一篇报道的时候就用了合乎规范的标题《泰山票证稽查大队:国庆八成人欲持假证免票进山》。
四、计量单位失范
计量单位的使用,国家早有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在1984年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让计量单位的使用有了依照的标准。但网站为满足网络信息传播的海量性需求,势必会大量转载其他媒体的稿件,这种情况下就无法避免接触到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媒体的稿件,这部分稿件在引入国内后必须经过再加工,尤其是标题中出现的计量单位,一定要经过“本土化”处理,做到网民阅读无障碍。
如网易汽车频道于2014年10月5日,转载台海网的关于台湾省一起车祸的报道,标题为《吉普车半夜高速飞车 撞飞轿车横移20公尺》,标题中的“20公尺”就是20米,但“公尺”的计量单位已经不再中国大陆范围内使用,所以网络编辑在撰写标题的时候要注意计量单位的转换。还有一个单位“迈”,目前在网络媒体中也遭滥用,“迈”是英制单位“miles”的汉译,属于速度单位,即“英里/小时”,但在国内网络媒体,尤其是各大汽车网站的论坛中,“迈”被统一误用为“千米/小时”,要知道,1英里等于1.609千米,两者差距甚大。
其实,几乎从网络新闻出现的那天起,就有三大因素一直在影响网络新闻标题的质量。
其一,根据2005年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只能登载或转载时政类新闻信息。所以,中国大部分网络媒体没有新闻采访权,不能进行直接的新闻原创。而根据网民实际浏览网页的习惯,众多商业站点是阅读信息的主流,如新浪、网易、腾讯等,这些网站为满足网络信息传播的海量性需求,则必须从其他媒体(包含具备采访权的网站及传统媒体)上转载新闻;依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新闻标题必须重新撰写,但在重新撰写的过程中就或多或少出现偏差。
其二,中国目前还没有官方颁布的网络新闻编辑规范,现行规范可以说是一种“约定俗成”,它主要来自几个方面:一是传统新闻标题规范,如注重新闻标题的撰写格式、语法及修饰等;二是各大商业站点自发遵守的若干准则,如新浪、网易、搜狐等网站的首页标题长度控制在23个汉字以内等;三是行业专家研究并提供的合理性建议,如《东南传媒》于2008年第一期刊登的由雎凌和彭斯雅共同发表的题为《网络新闻标题的“病态文化”探析》、《新闻爱好者》于2011年2月上半刊,由陶长春发表的论文《网络新闻标题中的常见问题》等,另外还有诸多网站自行编写及遵守的网络编辑操作规范等。
综上所述,网络媒体随着时代的发展必然占据更广阔的新闻与信息传播领域,根据网络媒体传播的特点,网络新闻的“题文分离”也将会继续保持,且无论是通过传统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甚至其他智能终端等阅读平台,网络新闻标题的重要性需要整个网络编辑行业加以重视。开放更多的新闻采访权,让众多网站拥有原创的资质,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二次加工带来的难度;另外,国家层面需要出台网络编辑规范,尤其规范网络新闻标题的制作原则,让网络编辑在撰写标题的时候有据可查,有理可依。
关键词:网络新闻;标题;失范
目前,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在互联网世界,网络新闻的标题是异于传统新闻标题的,因其首页有标题,正文页也有标题,而正文页能否被点击阅读,其所在首页的标题将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在传统媒体中,如报纸,其标题与正文甚至题图都处于一个版面。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网络新闻标题是网络新闻传播过程的起点。但在浏览网络新闻的过程中,网络新闻标题,尤其是安排在网站首页的标题,经常会出现失范现象。这种失范,一方面影响受众的阅读心情,一方面影响网站内容质量,从而导致网站影响力与公信力下降。
网络新闻标题的失范,主要体现在语法句法、版式排列、标点符号与计量单位等方面。
一、语法、句法失范
语法指语言的结构方式,包括词的构成和变化、词组和句子的组织,且具有一定的民族特点和相对的稳定性;句法是语法的一部分,它对应的是句子的结构方式,又表示其在句子中相互关系的词形式的排列。虽然在“约定俗成”的网络编辑规范中,对语法、句法的要求并不高,但这并不代表可以无视基本的语法规律。2014年9月11日,《武汉晨报》第四版整版报道了一名海归女性毒杀男友的事件,其标题为《误食VS谋杀?男友死后》,副标题为《检方指控:精心策划,网购河豚毒素投入酸奶中》。该新闻因当事人身份醒目及事件的轰动效应,被网络媒体大量转载。而传统媒体的标题不符合网络媒体传播的特殊性,故网络媒体在转载过程中都对原标题进行了二次加工;如新浪网转载后,标题改写为《海归女硕士毒杀男友伴尸7日 买鲜花盖在尸体上(组图)》。两大站点的标题改写均符合网络新闻标题规范,事件基本要素都可以体现。,如此操作一是影响网站首页布局的美观,其次是带给网民一定的阅读障碍。另外该标题的前半段“网购河豚毒海归女因爱生恨毒杀同居男友”,出现了“网购”、“因爱生恨”、“毒杀”三个动词,虽然动词连用也能基本表达了正文核心意思,但这种完全忽视现代汉语语法的编辑方式是不足取的。
二、版式排列失范
根据网络媒体对网络新闻标题处理的一般规范,网络新闻标题一般有两种版式,一是单行一段式标题,顾名思义,一句话就是一个标题;二是单行两段式标题,两句话组成,侧重不同,两句话之间用空格隔开。而版式失范主要指的是出现了第三种标题形式——单行三段式标题。根据网络媒体传播特性,尤其是搜索引擎的SEO优化原则,标题中出现的空格与标点越少越好,如果出现多个空格,则会影响搜索引擎对该篇章的收录,降低其网页甚至网站的权重。
三、标点符号失范
我们在日常及书面运用时注意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但在网络媒体中,尤其是在网络新闻标题的撰写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应慎之又慎。但现实状况不容忽视,无论从全国性网络媒体如网易、新浪等,还是地方性网站,再到部门或者单位网站,标点符号滥用的情况比比皆是:如网易于2014年10月5日,刊载标题为《泰山票证稽查大队:这几天持证免票进山的,10个里有8》的新闻稿,标题中的逗号是不应该使用的;而腾讯网在转载同一篇报道的时候就用了合乎规范的标题《泰山票证稽查大队:国庆八成人欲持假证免票进山》。
四、计量单位失范
计量单位的使用,国家早有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在1984年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让计量单位的使用有了依照的标准。但网站为满足网络信息传播的海量性需求,势必会大量转载其他媒体的稿件,这种情况下就无法避免接触到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媒体的稿件,这部分稿件在引入国内后必须经过再加工,尤其是标题中出现的计量单位,一定要经过“本土化”处理,做到网民阅读无障碍。
如网易汽车频道于2014年10月5日,转载台海网的关于台湾省一起车祸的报道,标题为《吉普车半夜高速飞车 撞飞轿车横移20公尺》,标题中的“20公尺”就是20米,但“公尺”的计量单位已经不再中国大陆范围内使用,所以网络编辑在撰写标题的时候要注意计量单位的转换。还有一个单位“迈”,目前在网络媒体中也遭滥用,“迈”是英制单位“miles”的汉译,属于速度单位,即“英里/小时”,但在国内网络媒体,尤其是各大汽车网站的论坛中,“迈”被统一误用为“千米/小时”,要知道,1英里等于1.609千米,两者差距甚大。
其实,几乎从网络新闻出现的那天起,就有三大因素一直在影响网络新闻标题的质量。
其一,根据2005年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只能登载或转载时政类新闻信息。所以,中国大部分网络媒体没有新闻采访权,不能进行直接的新闻原创。而根据网民实际浏览网页的习惯,众多商业站点是阅读信息的主流,如新浪、网易、腾讯等,这些网站为满足网络信息传播的海量性需求,则必须从其他媒体(包含具备采访权的网站及传统媒体)上转载新闻;依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新闻标题必须重新撰写,但在重新撰写的过程中就或多或少出现偏差。
其二,中国目前还没有官方颁布的网络新闻编辑规范,现行规范可以说是一种“约定俗成”,它主要来自几个方面:一是传统新闻标题规范,如注重新闻标题的撰写格式、语法及修饰等;二是各大商业站点自发遵守的若干准则,如新浪、网易、搜狐等网站的首页标题长度控制在23个汉字以内等;三是行业专家研究并提供的合理性建议,如《东南传媒》于2008年第一期刊登的由雎凌和彭斯雅共同发表的题为《网络新闻标题的“病态文化”探析》、《新闻爱好者》于2011年2月上半刊,由陶长春发表的论文《网络新闻标题中的常见问题》等,另外还有诸多网站自行编写及遵守的网络编辑操作规范等。
综上所述,网络媒体随着时代的发展必然占据更广阔的新闻与信息传播领域,根据网络媒体传播的特点,网络新闻的“题文分离”也将会继续保持,且无论是通过传统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甚至其他智能终端等阅读平台,网络新闻标题的重要性需要整个网络编辑行业加以重视。开放更多的新闻采访权,让众多网站拥有原创的资质,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二次加工带来的难度;另外,国家层面需要出台网络编辑规范,尤其规范网络新闻标题的制作原则,让网络编辑在撰写标题的时候有据可查,有理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