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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不受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和灯红酒绿、拜金主义的侵蚀,就必须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好“三观”问题。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贯彻“三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标原则,处理好坚持最高价值目标和现阶段的基本纲领的关系。共产党人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目标,是由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们党现阶段的奋斗目标。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现阶段基本纲领和最高价值目标的统一性,既要坚定共产主义必将实现的理想信念,又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不断进取,用辉煌的业绩实现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二是要贯彻“三个代表”的利益原则,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关系,把“三个代表”作为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的前提;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是加强共产党人价值观建设的核心和关键。三是贯彻“三个代表”的实践原则,处理好坚持价值目标和实现途径的关系。“三个代表”是目标要求与实现此目标的途径和过程的统一体,如果只把“三个代表”作为目标要求,不把它作为一个整体落实到行动中,“三个代表”的目标就是一纸空谈。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去推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在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伟大实践中得以体现和升华。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了党的旗帜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并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要切记三条:一是要强化“公仆”意识,防止权力错位。我们党从创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领导干部更要牢记党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争做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那样的好干部。二是要强化自控能力,防止权力失控。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可以施展才干,造福于民;滥用权力,必然祸害群众,殃及自己。防止权力变质的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用党章和党纪、政纪严格要求约束自己,要律己自控,防微杜渐,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盛,在各个方面以身作则,用真理和人格力量塑造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像胡长清、成克杰等高级领导干部的犯罪事实表明,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已经成为他们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要想从根本上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就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也应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闻过则喜”的态度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做到对上不越权,对下不揽权,同级不争权,对人不弄权,违规不用权,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都希望自己在位时有突出政绩,但问题的关键要看出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政绩、为谁树政绩,我们的领导干部决不能把政绩作为谋取名利的资本和谋求升迁的砝码,更不可在实际工作中喊空口号、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树假政绩。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必须从认识上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追求政绩的目的,就是为老百姓造福,不是为自己树碑立传,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多出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的政绩,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好事实事;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从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出发,既着眼于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又努力去谋求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必须以“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工作标准和忠诚、智慧、拼搏的奉献精神开创新境界,创造新业绩。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贯彻“三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标原则,处理好坚持最高价值目标和现阶段的基本纲领的关系。共产党人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目标,是由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们党现阶段的奋斗目标。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现阶段基本纲领和最高价值目标的统一性,既要坚定共产主义必将实现的理想信念,又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不断进取,用辉煌的业绩实现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二是要贯彻“三个代表”的利益原则,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关系,把“三个代表”作为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的前提;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是加强共产党人价值观建设的核心和关键。三是贯彻“三个代表”的实践原则,处理好坚持价值目标和实现途径的关系。“三个代表”是目标要求与实现此目标的途径和过程的统一体,如果只把“三个代表”作为目标要求,不把它作为一个整体落实到行动中,“三个代表”的目标就是一纸空谈。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去推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在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伟大实践中得以体现和升华。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了党的旗帜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并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要切记三条:一是要强化“公仆”意识,防止权力错位。我们党从创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领导干部更要牢记党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争做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那样的好干部。二是要强化自控能力,防止权力失控。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可以施展才干,造福于民;滥用权力,必然祸害群众,殃及自己。防止权力变质的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用党章和党纪、政纪严格要求约束自己,要律己自控,防微杜渐,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盛,在各个方面以身作则,用真理和人格力量塑造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像胡长清、成克杰等高级领导干部的犯罪事实表明,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已经成为他们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要想从根本上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就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也应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闻过则喜”的态度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做到对上不越权,对下不揽权,同级不争权,对人不弄权,违规不用权,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都希望自己在位时有突出政绩,但问题的关键要看出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政绩、为谁树政绩,我们的领导干部决不能把政绩作为谋取名利的资本和谋求升迁的砝码,更不可在实际工作中喊空口号、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树假政绩。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必须从认识上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追求政绩的目的,就是为老百姓造福,不是为自己树碑立传,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多出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的政绩,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好事实事;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从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出发,既着眼于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又努力去谋求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必须以“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工作标准和忠诚、智慧、拼搏的奉献精神开创新境界,创造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