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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区乡村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是积极推动“最多跑一地”理念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实践运用.本文针对如何把区乡村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成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行分析,并对新形式下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对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