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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2日,在关于欧洲专利制度未来发展的听证会上.欧洲专利局(EPO)局长阿兰,蓬皮杜表示,EPO支持欧洲委员会开展欧洲专利制度大讨论的建议,并认为磋商程序本身已经为专利制度改革带来了新的动力。蓬皮杜指出,必须为欧洲创新型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专利制度。改革后的专利制度不仅要有利于大企业.也要为中小企业发展增添活力。而专利制度的完善意味着所颁发的专利质量高、具有可实施性和法律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