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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嘉兴市正式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凡是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符合参加职工基本荠老保险或现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按规定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同样可以领取养老金;对具有嘉兴市户籍且居住生活满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