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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资产注入成为了“新宠”,而资产注入过程中必然存在对注入资产的评估,这样的资产评估是否完全公平、公正呢?因此提出了两个假设:向上市公司注入的资产来源于大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要高于来源于非关联股东的资产评估增值率;上市公司注册所在地省市的市场化进程越快,市场化指数越高,注入资产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越低.选取的样本是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沪深两市的A股市场实施了定向增发资产注入的上市公司,根据此样本验证了以上两个假设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