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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听到上级在安排或讲评工作时,鼓励官兵要扎实工作、努力工作,力争达到首长满意的标准。然而,首长满意的标准是何标准?首长满意的标准是不是真正的标准?如果事事都要以首长满意的标准来进行衡量的话,那么部队的法规条令还有何存在的价值?而且,首长满意了工作就一定干好了吗?首长满意了就真正能实现能打仗、打胜仗的目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