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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某个时期财政体制性质的最直接方法是分析这一时期财政收入构成成份的性质。都铎和斯图亚特王朝早期,处于国王严格控制之下、凭借国王的各种特定权力和个人特才又哿收的正常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据绝对比例优势;而经议会批准并依赖议会权威征收的特别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中仅占据较小份额。这一收入构成比例表明:都铎和斯图亚特王朝早期的英国财政体制应概括为“王室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