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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穗环[2007]179号为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控制力度,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广州市机动车环保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现予公开发布。欢迎有志于环境保护事业、符合条件的市民积极报名参聘,踊跃参与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