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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流传着“谁先起诉谁吃亏”的说法,虽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事实上有一定道理.你原告起诉了,只要我被告不同意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就不会判离,我就能拖你!除非你给我想要的银子1rn2006年3月,我代理了一起案件,利用“打草惊蛇”的策略,使对方暴露了自己的破绽,最终避免了我方多次诉讼、财产让步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