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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运管处、所:《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经营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规定(试行)》已经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08]28号),为更好落实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经营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促进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业的健康发展,现将规范性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