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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的重要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是不断改进“基础”课教学,增强“基础”课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的重要环节。探究式教学以尊重学生的自主探索、获取真知为基本特征,它与传统接受教学相比较,有其独特的运用价值。本文着重指出了探究式教学在“基础”课程中的实际运用,对探究问题的确定、探究方法的选择、教师的主导作用及学生的主体地位等问题结合教学实际进行了探讨,并指出了在“基础”课中探究式教学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