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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流浪青少年是指,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稳定的可以保障基本生活需要方式且经常性地处于迁移状态的青少年,具有群体数量大,流动性强等特点。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个人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与其生长环境密不可分,流浪群体贫困和社会排斥的特性也会直接导致其与环境互动能力的降低。青少年处在人类成长发展期,流浪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社会问题复杂多样,而救助机构由于救助量大,工作人员不足等原因无法顾及到流浪青少年的心理、精神层面,社会工作是本着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以一种更为平等和专业的方式帮助他们重新发掘自身的价值进而实现自助。利用生态系统理论中“人在情境中”的观点可以更加全面、深入、彻底的帮助流浪青少年缓解困境,并有效防止“二次流浪”。本文通过分析流浪青少年的成因及现有政策以及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视角下针对流浪青少年的各自的现状及特点进行社会工作服务方向的探讨。
关键词:社会工作;流浪青少年;介入
1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流浪青少年的成因
1.1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强调将个人置于其生活的环境中是社会工作实务的焦点,该理论认为人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地适应环境与环境多方面进行系统交换的过程。他们可以改变环境,也可以被环境所改变,形成人与环境的互动适应,而社会问题的出现减少了这种互动适应。流浪附有的社会问题使流浪群体变为被排斥群体,继而他们与社会环境的互动性也随之降低。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从服务对象所处的环境出发,兼顾其挑战与机遇,重视环境的重要性,从不同层面的系统看待服务对象的问题。采取积极视角,看到服务对象本身所具有的资源和能力,从不同角度入手增强服务对象的自我效能感和适应能力。
1.2 流浪青少年的成因
1.2.1 家庭及个人原因
流浪青少年因为逃避家庭矛盾。如家庭暴力、父母责骂、父母婚姻关系破裂、再婚家庭与原生家庭的落差、父母关心不足被忽视等,选择脱离家庭,却因没有足够的自我生存能力而选择流浪;失亲孤儿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如父母双亡、弃养、父亲或母亲因罪入狱生活环境产生巨大落差、寄养家庭对青少年精神层面疏于照顾等选择流浪;家庭贫困。如留守儿童出走、无力教养导致弃养、逃离贫困环境;懒惰。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不愿意劳动,每天靠着乞讨甚至蒙骗获取生活来源;生理原因。因身体残疾、聋哑、失明或精神疾病无人照顾而流浪;缺乏生存技能和适应能力。很多成年流浪青少年进城务工但因学业水平低,没有接受过太多的教育并且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或频繁被辞退无法适应城市生活,便在城市中以流浪的方式逗留,以期获得新的工作。
1.2.2 社会原因
从社会层面看青少年流浪的成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青少年走失。如聋哑青少年、智力缺陷青少年、失明青少年因监管不力或恶意引导等原因走失未寻回就会成为流浪青少年。二是不法分子拐卖。青少年缺乏警惕意识,又处于半独立状态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诱骗拐卖青少年,部分拐卖青少年会被不法组织强制要求流浪乞讨以赚取不法收益。三是救助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于成年的流浪青少年没有统一完备的管理规章,流浪群体中存在的无身份证明者,他们没有身份证明更加难以找到工作。四是社会保障措施不全面。部分进城务工成年青少年没有城市社保这就导致他们在失业后无法得到维持生存的社会保障。五是社会大众的不认可。很多人对于流浪青少年存在一定的偏见,认为有健全的身体和谋生能力却选择“不劳而获”,但是大部分雇佣者也存在偏见,认为他们来历不明、卫生条件不好等,存在一定的雇佣隐患,与此同时就形成了一个隐形闭环。
1.2.3 学校环境
青少年正处于学习的重要阶段,学校作为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对于青少年流浪的成因也具有一定影响。第一,学业压力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竞争力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孩子从起跑线内就开始竞争,青少年正处在初升高,高考等重要考试,压力也随之而来,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不能及时宣泄一定概率会导致青少年外出流浪。第二,校园欺凌。部分青少年受到不良少年的欺凌和言语上的侮辱或是受到同学的孤立和老师的忽视,而在家庭中也得不到重视,负面情绪无法得到缓解,青少年就会产生逃离此种环境的想法,孤身一人逃离却没有生活来源和庇护所继而就会成为流浪青少年。
2 流浪青少年社会救助现状
2.1 政府救助站救助
2003年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救助站的救助定位为临时性的社会救助。其细则里规定的救助工作有,为流浪人员提供干净卫生的食物和基本住所、急性的医疗救治、联系家屬或提供交通费返回原籍等,对于流浪人员返回居住地也是采取劝导并不强制,对于查明住址的未成年要及时联系其亲属,无家可归的则由其户籍地政府进行安置。第12条中提到受助人员所在地的县级政府要对遗弃未成年的近亲属或抚养人进行教育。
机构在帮助流浪青少年回归家庭或者返回原籍时没有充足的时间了解流浪青少年流浪的原因或查询不到流浪青少年的信息,救助后没有跟进回访等就会导致青少年出现二次流浪或延长救助时间,加重救助站负担。这样基础性的服务也导致大多数成年流浪青少年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服务。
2.2 社会服务组织救助
很多民间社会福利组织会通过募捐、志愿服务或青少年关爱项目等方式对流浪青少年进行救助。社会服务组织大多由爱心人士和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组成,秉持着仁爱、互助、和谐的理念帮助困难人群。社会服务组织对于救助流浪青少年群体的优势是渠道广、资源多样、影响范围大可以吸引很多社会人士的帮助。对于走失和残疾青少年的求助信息发布宣传手段多样,覆盖层面广。但对于流浪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性,此类救助方式也存在些许不足。社会服务组织的救助除了特定项目的长期跟进外,大多为物质救助或寻求政府机关帮助寻亲或福利收养,对于流浪青少年的根本性问题以及未来发展缺乏足够的关注度,对于某些流浪青少年,物质救助可能还会使其产生依赖心理,安于现状。 2.3 社会工作机构救助
社会工作机构与流浪青少年的相关服务有政府民政部门购买相关服务与第三方联动开展相关救助帮扶活动、有需要的流浪青少年主动向社工求助或流浪青少年亲属委托社工介入等形式。在王珊的研究调查中以广州市某机构为例,该机构所开展的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项目由市民政局购买,社工机构通过专业的调查和评估对项目范围内的流浪人员进行物质援助以及多方面的专业介入。不仅缓解了目标群体的物资缺乏,还关注其心理和行为方面所出现的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上安排了后续的跟进服务。社会工作的服务对于流浪青少年来说针对性更强,服务更全面,以及对于其后续的社会融合和发展都有比较良好的效果。
3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域下社会工作介入流浪青少年思考
3.1 宏观、中观、微观系统共同介入
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视角下将流浪青少年与其生活的环境看作一个整体,并从不同的层次角度来看待流浪青少年的问题。从此角度出发,社会工作可以采用个案、小组、社区三种专业工作方式从流浪青少年的宏观、中观、微观系统共同介入。社会工作机构可以从政府、社会慈善组织、学校、家庭多方面入手,在改善流浪青少年自身的行为模式和社会观念的同时,与政府合作针对流浪青少年的关爱救助项目,将政府的公信力以及影响力和社工的系统性、专业性结合起来;与社会慈善组织进行“社工+志愿者”的形式的合作,将慈善组织多样化的物质资源和人才资源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针对性和资源统筹性结合起来,将双方的功能发挥到最大效用;与家庭、学校或收养第三方联合互助,努力为青少年的生活回归营造良好的氛围,避免二次流浪,消除流浪经历对青少年产生的负面影响,提升自我效能感和适应能力。
3.2 加强宏观系统资源的注入
流浪青少年群体数量庞大、流动性强,问题复杂多样,因为社会工作在我国存在地域分布偏差,所以其服务的覆盖范围有限。因此,社会的关注度以及政府政策的完善与支持是决定流浪青少年救助范围及数量的重要因素。因此,除却宏观系统与社会工作的多方联动,还要加强其系统资源的投入。如政府要加大对流浪青少年的关注度、提高对流浪群体的款项投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利用社会宣传增强公众对流浪群体的正向认知以及关注度。这样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控青少年出走、被拐,还可以改善公众对流浪青少年的看法。由于政府机构具有权威性,政府对于流浪青少年群体的关注也会使公众紧随其后对流浪青少年群体给予更多关注。
3.3 扩展中观参与主体
由于目标群体的庞大,社会工作的力量显得略微单薄,在服务中也存在些许局限,故此促进社会组织、家校、企业的多方联动是扩大救助群体的重要渠道。每个环境系统都有存在其独特的资源和优势,因此多方联动共同介入是将救助服务优势最大化的最优途径。争取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多样化的人才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注入,吸纳社会各界志愿者参加,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基于目标群体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服务过程中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残疾、失明、聋哑、智力障碍等流浪青少年;失亲孤儿流浪青少年;可回归家庭的流浪青少年;被拐职业流浪青少年等。中观参与主体的扩大,分门別类的进行专属化的对应服务,按需分配各类资源服务可以有效降低的服务的复杂度。
3.4 强化微观系统的价值导向
流浪青少年长期处于复杂恶劣的社会环境下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行骗、偷窃、斗殴、抢劫、贩毒、吸毒等不良、越轨甚至违法行为,还会出现,寻衅滋事扰乱公共治安、卖艺无赖、拐卖妇女儿童、强奸、杀人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 社会工作可以通过社区法律安全知识普及、道德宣传周等进行大范围宣传,对社区青少年进行源头防控,加强基层群众的道德观念和法律安全意识。通过小组活动拓展流浪青少年的社交范围,针对其特性开展治疗型、成长型的专业小组活动在活动中学会正常的交往方式、矫正不良的行为模式和树立正向的价值观念。以及在个案中,针对流浪青少年的心理问题、负面观念和越轨行为进行专业、个别化的心理疏导以及价值观重塑,防控修正越轨行为和偏差行为,专业系统的介入服务不仅能准确地帮助流浪青少年解决问题还对青少年的发展具有长远积极的影响。
4 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流浪群体已然成为新时代的关注点,流浪群体基数大包含各种类型各种原因的流浪人员,因此社会工作者在为流浪青少年提供服务时可以把服务方向进一步细化,针对不同的服务方向发挥个别化服务的特点,对每一位流浪青少年“对症下药”最大程度上帮助他们脱离流浪生活拥有更加安稳的人生。青少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流浪群体中包含的青少年数量也是不可小觑的,帮助他们发挥自己的潜能拥有美好的生活,对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参考文献
[1]王珊.社工机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多元联合救助研究[D].广州:广州大学,2018.
[2]田小星.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J].中国市场,2017,(933):234+239.
[3]杨玖林,唐思敏.社会工作介入流浪青少年案例的思考——以广州某街道A个案为例[J].商,2016:97-98.
关键词:社会工作;流浪青少年;介入
1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流浪青少年的成因
1.1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强调将个人置于其生活的环境中是社会工作实务的焦点,该理论认为人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地适应环境与环境多方面进行系统交换的过程。他们可以改变环境,也可以被环境所改变,形成人与环境的互动适应,而社会问题的出现减少了这种互动适应。流浪附有的社会问题使流浪群体变为被排斥群体,继而他们与社会环境的互动性也随之降低。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从服务对象所处的环境出发,兼顾其挑战与机遇,重视环境的重要性,从不同层面的系统看待服务对象的问题。采取积极视角,看到服务对象本身所具有的资源和能力,从不同角度入手增强服务对象的自我效能感和适应能力。
1.2 流浪青少年的成因
1.2.1 家庭及个人原因
流浪青少年因为逃避家庭矛盾。如家庭暴力、父母责骂、父母婚姻关系破裂、再婚家庭与原生家庭的落差、父母关心不足被忽视等,选择脱离家庭,却因没有足够的自我生存能力而选择流浪;失亲孤儿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如父母双亡、弃养、父亲或母亲因罪入狱生活环境产生巨大落差、寄养家庭对青少年精神层面疏于照顾等选择流浪;家庭贫困。如留守儿童出走、无力教养导致弃养、逃离贫困环境;懒惰。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不愿意劳动,每天靠着乞讨甚至蒙骗获取生活来源;生理原因。因身体残疾、聋哑、失明或精神疾病无人照顾而流浪;缺乏生存技能和适应能力。很多成年流浪青少年进城务工但因学业水平低,没有接受过太多的教育并且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或频繁被辞退无法适应城市生活,便在城市中以流浪的方式逗留,以期获得新的工作。
1.2.2 社会原因
从社会层面看青少年流浪的成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青少年走失。如聋哑青少年、智力缺陷青少年、失明青少年因监管不力或恶意引导等原因走失未寻回就会成为流浪青少年。二是不法分子拐卖。青少年缺乏警惕意识,又处于半独立状态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诱骗拐卖青少年,部分拐卖青少年会被不法组织强制要求流浪乞讨以赚取不法收益。三是救助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于成年的流浪青少年没有统一完备的管理规章,流浪群体中存在的无身份证明者,他们没有身份证明更加难以找到工作。四是社会保障措施不全面。部分进城务工成年青少年没有城市社保这就导致他们在失业后无法得到维持生存的社会保障。五是社会大众的不认可。很多人对于流浪青少年存在一定的偏见,认为有健全的身体和谋生能力却选择“不劳而获”,但是大部分雇佣者也存在偏见,认为他们来历不明、卫生条件不好等,存在一定的雇佣隐患,与此同时就形成了一个隐形闭环。
1.2.3 学校环境
青少年正处于学习的重要阶段,学校作为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对于青少年流浪的成因也具有一定影响。第一,学业压力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竞争力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孩子从起跑线内就开始竞争,青少年正处在初升高,高考等重要考试,压力也随之而来,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不能及时宣泄一定概率会导致青少年外出流浪。第二,校园欺凌。部分青少年受到不良少年的欺凌和言语上的侮辱或是受到同学的孤立和老师的忽视,而在家庭中也得不到重视,负面情绪无法得到缓解,青少年就会产生逃离此种环境的想法,孤身一人逃离却没有生活来源和庇护所继而就会成为流浪青少年。
2 流浪青少年社会救助现状
2.1 政府救助站救助
2003年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救助站的救助定位为临时性的社会救助。其细则里规定的救助工作有,为流浪人员提供干净卫生的食物和基本住所、急性的医疗救治、联系家屬或提供交通费返回原籍等,对于流浪人员返回居住地也是采取劝导并不强制,对于查明住址的未成年要及时联系其亲属,无家可归的则由其户籍地政府进行安置。第12条中提到受助人员所在地的县级政府要对遗弃未成年的近亲属或抚养人进行教育。
机构在帮助流浪青少年回归家庭或者返回原籍时没有充足的时间了解流浪青少年流浪的原因或查询不到流浪青少年的信息,救助后没有跟进回访等就会导致青少年出现二次流浪或延长救助时间,加重救助站负担。这样基础性的服务也导致大多数成年流浪青少年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服务。
2.2 社会服务组织救助
很多民间社会福利组织会通过募捐、志愿服务或青少年关爱项目等方式对流浪青少年进行救助。社会服务组织大多由爱心人士和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组成,秉持着仁爱、互助、和谐的理念帮助困难人群。社会服务组织对于救助流浪青少年群体的优势是渠道广、资源多样、影响范围大可以吸引很多社会人士的帮助。对于走失和残疾青少年的求助信息发布宣传手段多样,覆盖层面广。但对于流浪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性,此类救助方式也存在些许不足。社会服务组织的救助除了特定项目的长期跟进外,大多为物质救助或寻求政府机关帮助寻亲或福利收养,对于流浪青少年的根本性问题以及未来发展缺乏足够的关注度,对于某些流浪青少年,物质救助可能还会使其产生依赖心理,安于现状。 2.3 社会工作机构救助
社会工作机构与流浪青少年的相关服务有政府民政部门购买相关服务与第三方联动开展相关救助帮扶活动、有需要的流浪青少年主动向社工求助或流浪青少年亲属委托社工介入等形式。在王珊的研究调查中以广州市某机构为例,该机构所开展的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项目由市民政局购买,社工机构通过专业的调查和评估对项目范围内的流浪人员进行物质援助以及多方面的专业介入。不仅缓解了目标群体的物资缺乏,还关注其心理和行为方面所出现的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上安排了后续的跟进服务。社会工作的服务对于流浪青少年来说针对性更强,服务更全面,以及对于其后续的社会融合和发展都有比较良好的效果。
3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域下社会工作介入流浪青少年思考
3.1 宏观、中观、微观系统共同介入
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视角下将流浪青少年与其生活的环境看作一个整体,并从不同的层次角度来看待流浪青少年的问题。从此角度出发,社会工作可以采用个案、小组、社区三种专业工作方式从流浪青少年的宏观、中观、微观系统共同介入。社会工作机构可以从政府、社会慈善组织、学校、家庭多方面入手,在改善流浪青少年自身的行为模式和社会观念的同时,与政府合作针对流浪青少年的关爱救助项目,将政府的公信力以及影响力和社工的系统性、专业性结合起来;与社会慈善组织进行“社工+志愿者”的形式的合作,将慈善组织多样化的物质资源和人才资源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针对性和资源统筹性结合起来,将双方的功能发挥到最大效用;与家庭、学校或收养第三方联合互助,努力为青少年的生活回归营造良好的氛围,避免二次流浪,消除流浪经历对青少年产生的负面影响,提升自我效能感和适应能力。
3.2 加强宏观系统资源的注入
流浪青少年群体数量庞大、流动性强,问题复杂多样,因为社会工作在我国存在地域分布偏差,所以其服务的覆盖范围有限。因此,社会的关注度以及政府政策的完善与支持是决定流浪青少年救助范围及数量的重要因素。因此,除却宏观系统与社会工作的多方联动,还要加强其系统资源的投入。如政府要加大对流浪青少年的关注度、提高对流浪群体的款项投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利用社会宣传增强公众对流浪群体的正向认知以及关注度。这样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控青少年出走、被拐,还可以改善公众对流浪青少年的看法。由于政府机构具有权威性,政府对于流浪青少年群体的关注也会使公众紧随其后对流浪青少年群体给予更多关注。
3.3 扩展中观参与主体
由于目标群体的庞大,社会工作的力量显得略微单薄,在服务中也存在些许局限,故此促进社会组织、家校、企业的多方联动是扩大救助群体的重要渠道。每个环境系统都有存在其独特的资源和优势,因此多方联动共同介入是将救助服务优势最大化的最优途径。争取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多样化的人才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注入,吸纳社会各界志愿者参加,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基于目标群体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服务过程中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残疾、失明、聋哑、智力障碍等流浪青少年;失亲孤儿流浪青少年;可回归家庭的流浪青少年;被拐职业流浪青少年等。中观参与主体的扩大,分门別类的进行专属化的对应服务,按需分配各类资源服务可以有效降低的服务的复杂度。
3.4 强化微观系统的价值导向
流浪青少年长期处于复杂恶劣的社会环境下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行骗、偷窃、斗殴、抢劫、贩毒、吸毒等不良、越轨甚至违法行为,还会出现,寻衅滋事扰乱公共治安、卖艺无赖、拐卖妇女儿童、强奸、杀人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 社会工作可以通过社区法律安全知识普及、道德宣传周等进行大范围宣传,对社区青少年进行源头防控,加强基层群众的道德观念和法律安全意识。通过小组活动拓展流浪青少年的社交范围,针对其特性开展治疗型、成长型的专业小组活动在活动中学会正常的交往方式、矫正不良的行为模式和树立正向的价值观念。以及在个案中,针对流浪青少年的心理问题、负面观念和越轨行为进行专业、个别化的心理疏导以及价值观重塑,防控修正越轨行为和偏差行为,专业系统的介入服务不仅能准确地帮助流浪青少年解决问题还对青少年的发展具有长远积极的影响。
4 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流浪群体已然成为新时代的关注点,流浪群体基数大包含各种类型各种原因的流浪人员,因此社会工作者在为流浪青少年提供服务时可以把服务方向进一步细化,针对不同的服务方向发挥个别化服务的特点,对每一位流浪青少年“对症下药”最大程度上帮助他们脱离流浪生活拥有更加安稳的人生。青少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流浪群体中包含的青少年数量也是不可小觑的,帮助他们发挥自己的潜能拥有美好的生活,对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参考文献
[1]王珊.社工机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多元联合救助研究[D].广州:广州大学,2018.
[2]田小星.流浪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J].中国市场,2017,(933):234+239.
[3]杨玖林,唐思敏.社会工作介入流浪青少年案例的思考——以广州某街道A个案为例[J].商,2016: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