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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目前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尤为重视,而幼儿园及的学龄前教育是孩子接受教育的起点,因此,学龄前教师在幼儿教育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对学龄前教育的研究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学龄前教师队伍的现状,并结合实际,给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学龄前教育;高标准;男教师;民办教师;制度完善
现阶段,学龄前教育被视作是一个孩子一生中的起跑线,社会上普遍认为,孩子不能在起跑线上输掉未来。而现实中,幼儿教师是学龄前儿童受教育好坏的关键。
一、目前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
1.学龄前教师数量不足、性别比不正。《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精神的传达,导致中小学教师被合理制定编制,而并未明确涉及到幼师,所以幼师编制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近些年,大多学龄前教师面对市场选择,跳槽频繁,在编人员也逐渐减少,这就对我国幼师队伍造成较为严重的隐患。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学龄前教师大多以女性为主,这固然是职业习惯所致,但长此以往,学龄前儿童男性化教育缺失,使得学生对挫折的克服、心理素质的建设都极为不利,现阶段我们在这方面的改革力度还非常有限。
2.学龄前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我国学龄前教育教师大多数并非本科学历,按照《教师法》,学龄前教师学历标准为幼儿师范学校本科及更高学历。而我国专科和高中学历则占了大多数。加之,我国很多高等学校,尤其是“211”大学,根本不开设学龄前教育相关专业,这使得我国学龄前教育教师的整体素质一直得不到快速的提高。
3.学龄前教师的待遇需要得到保障。学龄前教师由于長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他们的工资收入也很难得到改观。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很多学龄前教师经常加班,但是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补助,甚至低于标准工资,基本的温饱得不到解决。长此以往,必然使学龄前教师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下降,减少了应有的积极性和对待本职工作的热忱,直接导致了幼师队伍人数越来越少。学龄前教育机构又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教师,造成了恶性循环。
4.社会对学龄前教师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据我国教育部调查显示,我国目前众多行业中,学龄前儿童教育受欢迎程度仅仅排在一百个职位中的地55位,且呈现出逐年下滑的态势,很多大学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不希望选择这个行业作为职业。一些县区和农村普通幼儿园常年得不到财政的有力支持,一些政府的优惠政策也无法享受。很多学龄前教师教书育人一辈子,退休后却得不到同城市教师一样的待遇,这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二、学龄前教师队伍建议的建议对策
1.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通过制定与学龄前教师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是目前最有效地保障他们合法利益的办法。除了我国内地,其他地区都已经早早制定了众多法律法规保护学龄前教师队伍的利益。对维护他们的利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当中,有关部分就此情况颁布了几个和学龄前教师切身利益相关联的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我国应该考虑颁布《学龄前教师保护条例》等,巩固私立学龄前教育机构在社会上的位置,使得教师们可以拥有和其他学校教师一样的权益。
2.加快和合理构建学龄前教师专业化队伍。通过提高幼师队伍整体素养和水平,将幼师这个工作在社会上的地位、待遇给予提升。稳定整个教师队伍的发展建设。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取得教师资格证是幼师准入的基本要求,把紧幼师队伍准入关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适当在大学中增加学龄前教育专业,重点培养一些男性学龄前教师,改善现有的男女教师比例,增加在职培训的机会,在不同地区,为不同在职人员提供相应的进修培训机会。有关部门应当将私立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相同对待。
3.加强对民办学龄前教师的制度保障。一些省市重点示范类的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对学龄前教师的保障力度都相对完善,但我国的大多数学龄前教师是在一些普通的、民办的幼儿园当中,这些学龄前教师工作很辛苦、承担的压力也非常大,但在社会保障、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保障还很欠缺。政府应该加大学龄前教师的保护力度,劳动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民办学龄前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和管理,对不规范的行为及时整改和处罚,使得学龄前教师毫无后顾之忧地工作。
4.加大各类力量投入。学龄前教育经常被认为是帮助家长照顾孩子的一种行为,很多人认为是可有可无的。这直接导致了学龄前教师的工作不被重视和认可,幼儿园市场化水平较低,社会资本投入不够。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必须重新认识幼儿教育,在师资力量的配置、财政的支持、教师社会地位等方面都要给予适当的倾斜,出台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政策,提高整个幼师教师队伍的素质。
三、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分析,我们能够意识到,要想提高学龄前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为之努力;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健全学龄前教师的培养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激发学龄前教师的潜在动力、提供优质的发展平台,相信我国的学龄前教师队伍的素质必将在不远的将来得到快速而普遍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任胜男.合肥市特殊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2]张定玲.舒城县学龄前儿童成长情况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3]姚晓雨.关于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成长状况的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4]陈蜜.社交媒体对大学生人际交往影响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5]江澍潇.合肥市蜀山区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6]程微微.安徽省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成长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7]沈娟.关于宿松县3~7岁儿童成长与社会化情况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8]杨甜.关于晋南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调查报告[D].兰州大学,2014
[9]刘亚琼.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现状调查报告[D].广西大学,2013
[10]汪丞,周洪宇.关于学前教育立法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3(2):136-139
关键词:学龄前教育;高标准;男教师;民办教师;制度完善
现阶段,学龄前教育被视作是一个孩子一生中的起跑线,社会上普遍认为,孩子不能在起跑线上输掉未来。而现实中,幼儿教师是学龄前儿童受教育好坏的关键。
一、目前我国幼儿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
1.学龄前教师数量不足、性别比不正。《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精神的传达,导致中小学教师被合理制定编制,而并未明确涉及到幼师,所以幼师编制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加上近些年,大多学龄前教师面对市场选择,跳槽频繁,在编人员也逐渐减少,这就对我国幼师队伍造成较为严重的隐患。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学龄前教师大多以女性为主,这固然是职业习惯所致,但长此以往,学龄前儿童男性化教育缺失,使得学生对挫折的克服、心理素质的建设都极为不利,现阶段我们在这方面的改革力度还非常有限。
2.学龄前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我国学龄前教育教师大多数并非本科学历,按照《教师法》,学龄前教师学历标准为幼儿师范学校本科及更高学历。而我国专科和高中学历则占了大多数。加之,我国很多高等学校,尤其是“211”大学,根本不开设学龄前教育相关专业,这使得我国学龄前教育教师的整体素质一直得不到快速的提高。
3.学龄前教师的待遇需要得到保障。学龄前教师由于長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他们的工资收入也很难得到改观。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很多学龄前教师经常加班,但是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补助,甚至低于标准工资,基本的温饱得不到解决。长此以往,必然使学龄前教师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下降,减少了应有的积极性和对待本职工作的热忱,直接导致了幼师队伍人数越来越少。学龄前教育机构又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教师,造成了恶性循环。
4.社会对学龄前教师的支持力度有待提高。据我国教育部调查显示,我国目前众多行业中,学龄前儿童教育受欢迎程度仅仅排在一百个职位中的地55位,且呈现出逐年下滑的态势,很多大学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不希望选择这个行业作为职业。一些县区和农村普通幼儿园常年得不到财政的有力支持,一些政府的优惠政策也无法享受。很多学龄前教师教书育人一辈子,退休后却得不到同城市教师一样的待遇,这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二、学龄前教师队伍建议的建议对策
1.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通过制定与学龄前教师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是目前最有效地保障他们合法利益的办法。除了我国内地,其他地区都已经早早制定了众多法律法规保护学龄前教师队伍的利益。对维护他们的利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当中,有关部分就此情况颁布了几个和学龄前教师切身利益相关联的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我国应该考虑颁布《学龄前教师保护条例》等,巩固私立学龄前教育机构在社会上的位置,使得教师们可以拥有和其他学校教师一样的权益。
2.加快和合理构建学龄前教师专业化队伍。通过提高幼师队伍整体素养和水平,将幼师这个工作在社会上的地位、待遇给予提升。稳定整个教师队伍的发展建设。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取得教师资格证是幼师准入的基本要求,把紧幼师队伍准入关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适当在大学中增加学龄前教育专业,重点培养一些男性学龄前教师,改善现有的男女教师比例,增加在职培训的机会,在不同地区,为不同在职人员提供相应的进修培训机会。有关部门应当将私立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相同对待。
3.加强对民办学龄前教师的制度保障。一些省市重点示范类的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机构,对学龄前教师的保障力度都相对完善,但我国的大多数学龄前教师是在一些普通的、民办的幼儿园当中,这些学龄前教师工作很辛苦、承担的压力也非常大,但在社会保障、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保障还很欠缺。政府应该加大学龄前教师的保护力度,劳动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民办学龄前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和管理,对不规范的行为及时整改和处罚,使得学龄前教师毫无后顾之忧地工作。
4.加大各类力量投入。学龄前教育经常被认为是帮助家长照顾孩子的一种行为,很多人认为是可有可无的。这直接导致了学龄前教师的工作不被重视和认可,幼儿园市场化水平较低,社会资本投入不够。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必须重新认识幼儿教育,在师资力量的配置、财政的支持、教师社会地位等方面都要给予适当的倾斜,出台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政策,提高整个幼师教师队伍的素质。
三、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分析,我们能够意识到,要想提高学龄前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为之努力;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健全学龄前教师的培养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激发学龄前教师的潜在动力、提供优质的发展平台,相信我国的学龄前教师队伍的素质必将在不远的将来得到快速而普遍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任胜男.合肥市特殊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2]张定玲.舒城县学龄前儿童成长情况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3]姚晓雨.关于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成长状况的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4]陈蜜.社交媒体对大学生人际交往影响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5]江澍潇.合肥市蜀山区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6]程微微.安徽省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成长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7]沈娟.关于宿松县3~7岁儿童成长与社会化情况调查报告[D].安徽大学,2014
[8]杨甜.关于晋南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调查报告[D].兰州大学,2014
[9]刘亚琼.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现状调查报告[D].广西大学,2013
[10]汪丞,周洪宇.关于学前教育立法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3(2):13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