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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尊心是一个人积极向上的内部动力,教师对学生的教育不能只注重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单纯的知识传授。对学生自尊心的培养对教师的教学和育人非常重要,文章将在此与各位略作探讨。
关键词:自尊心;教师;教育;尊重;学生
一、对自尊心的定义及阐述
所谓自尊心,它是一种建立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之上,要求社会和集体承认自己的人格和能力的思想感情。其具体表现为不愿向别人屈服,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等方面。一个具有正当自尊心的人,总是珍视自己在集体中的合理地位,注意保持个人在集体中的声誉。
一般说来,自尊心是一个人积极向上、努力克服缺点的内部动力。既然是一种动力,那无疑应当保护。可我们一些学校,一些教师却反其道而行之。显然,这样的学校和教师至少还不太懂得学生内心的积极因素是教育立脚的基地,没有这个基地,单凭教育者外在的教育影响是不能奏效的——这是简单而重要的教育原理。
二、维护学生自尊心对学生的重要影响及意义
人都有羞耻之心。对于以要强好胜为其心理特点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他们总希望得到成人(在家是父母,在校则为老师)的理解和信任。他们喜欢受表扬,而不愿挨批评,更不愿受侮辱,特别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们很关心自己的名声。其实,我们作教师的要是经常能做到师生间的心理互换,即通常所说的“将心比心”,那么,我们是能够理解学生的这个心理特点,而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的。问题在于我们一些教师忽视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古训的积极意义,而一味地去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尤其对后进青少年,一些教师常常表现出鄙视、厌恶的情绪。须知,这些后进青少年,他们一方面表现得很粗野,天不怕地不怕,象是什么都不在乎;另一方面,他们内心又十分空虚,自卑感极其严重,对周围人的歧视非常敏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教育者真诚地爱护和关心他们,仔细地研究他们的内心矛盾,就能发现他们身上的积极因素,并能以此为依托,去有效地帮助他们克服消极因素。相反,倘若我们都象那些给人贴上耻辱标记的老师那样,其后果就糟了。大量事实表明,这样造成的恶果至少将在五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使性格懦弱的孩子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并产生自我毁灭的轻生之路。第二,使性格倔强的孩子对老师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促使其产生破罐破摔的思想苗头,甚至对老师产生恶作剧般的报复。第三,上述两种情况的出现,都意味着教师施教的条件和机会的丧失,教育越来越处于无能为力的被动地位。第四,教育的无能则意味着可以变好的孩子,也会被“逼成”坏孩子,最终导致教育的彻底失败。第五,这样的结局还会恶化教师的人际关系,主要是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关系,严重的还会激化矛盾,也使家长丧失对教师甚至是对教育的信心。同时,后进学生进入社会也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一切都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所以,对于一个有高度职业责任感的教师来说,伤害学生自尊心的事是万万做不得的。
三、教学中存在的一些损害学生自尊心的行为
在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教师在失去耐心的情况下恶语侮辱学生、诋毁学生和挖苦学生;.一些教师甚至言语恐吓学生,使学生心存阴影更叛逆;有些教师喜欢在课堂上让学生当面出丑,课后让学生请家长,甚至教育家长;有些教师偏心和偏袒好学生,喜欢学习好表现好的双好学生,对其所犯的小错误视而不见;对表现不好学习不好的双差学生憎恨厌恶,拿学生的缺点开玩笑,多重标准对待学生;更甚者,还有教师体罚学生虐待学生。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不能对孩子们实施“严厉申斥、大发雷霆及强力影响手段的教育,因为这些办法不会带来任何好处。”而有些教师,对犯了错误的学生一般的都是叫进办公室罚站;有时,他们还提高嗓门进行严厉的“教诲”,甚至恶语斥骂。其他的教师也凑上前来“助威”。不少犯错误的孩子被不止一次地带进办公室,受这样的待遇。久而久之,有的孩子由活拨好动的“小淘气”变成垂头丧气、惶惶不安,双目优伤无神的“可怜虫”;有的则一次比一次强硬,昂着头,挺着胸,甚至当场顶撞从而成为一个真正的“差生”。难道这就是教育的结果吗?如果每个学生都成绩优异表现优秀,那他们还有多少必要需要老师的教育,而教育的目的不正是要把成绩落后表现较差的学生教育成成绩优异表现优秀,对社会有益的学生吗!
作为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自尊心,这似乎是老生常谈了。但在教育思想尚未真正端正之前,这些常谈的问题却又偏偏常见——前段时间网上出现的个别教师虐待学生的图片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这些图片使每个看到的人不仅心寒且愤怒,它不禁使人们失去对教师和教育信心和信任。……这就告诉我们,尊重学生自尊心这个老问题还很有谈的必要。
四、教师在教学中怎样维护学生的自尊心
那么,怎样才能培养和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呢?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第一,对学生应当更多采用赞许、表扬、奖励、给予信任性委托等措施,即采用赏识教育,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树立学生的自尊心。第二,设置荣誉称号,并按不同水平的要求规定荣誉称号的序列,激起学生争取与保持荣誉称号的意志行动,并使学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逐步获得各种称号并得到肯定。第三,创设一种积极的气氛,使全体学生对荣誉称号的获得者保持一种羡慕、尊敬的感情,以鼓励竞相争取获得这种称号。第四,对个别学生,有意识地暂时降低或不提高要求,让他们看出自己的进步并感到人们相信他们的力量。
总之,教育思想端正了,好方法可以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创造出来。对此,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提出了一个基本原则。他说:“我的基本原则始终是,尽可能给人提出较多的要求,但同时尽可能提高对人尊重。”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强调爱护、尊重青少年的自尊心,并不意味着放纵他们自高自大,自以为是,爱好虚荣等性格上的缺点。这些东西不是正当的自尊心。教育者在进行教育工作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把尊重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在掌握方式和分寸的前提下,该批评的就要批评,以抑止他们的自大狂妄心理。同时还应当帮助学生把个人自尊心引向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使之在优良的心理品质方面能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常言说,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月有圆缺,学有迟速。在一个优秀教师的眼中,学校中没有“差生”,只有学有困难的学生。而对这些更需要特别的关爱和帮助,尤其是要尊重。著名教育家韩凤珍说过:“难教育的学生,都是失去自尊心的孩子;所有好教育的孩子,都是具有强烈自尊心的孩子。教育者就是千方百计地保护孩子最宝贵的东西——自尊心。”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再没有比自尊心更重要的了。因此,切不可单以成绩论英雄,教育的任务就是在学生身心发展普遍规律的指导下,分析每一个学生个体的特殊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发展潜能,使每位学生各得其所,从而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万紫千红,百花齐放”,借以满足未来社会的多种人才结构需求。
(作者简介:李 娟(1982.4-),女,陕西汉中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科教育。)
关键词:自尊心;教师;教育;尊重;学生
一、对自尊心的定义及阐述
所谓自尊心,它是一种建立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之上,要求社会和集体承认自己的人格和能力的思想感情。其具体表现为不愿向别人屈服,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等方面。一个具有正当自尊心的人,总是珍视自己在集体中的合理地位,注意保持个人在集体中的声誉。
一般说来,自尊心是一个人积极向上、努力克服缺点的内部动力。既然是一种动力,那无疑应当保护。可我们一些学校,一些教师却反其道而行之。显然,这样的学校和教师至少还不太懂得学生内心的积极因素是教育立脚的基地,没有这个基地,单凭教育者外在的教育影响是不能奏效的——这是简单而重要的教育原理。
二、维护学生自尊心对学生的重要影响及意义
人都有羞耻之心。对于以要强好胜为其心理特点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他们总希望得到成人(在家是父母,在校则为老师)的理解和信任。他们喜欢受表扬,而不愿挨批评,更不愿受侮辱,特别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们很关心自己的名声。其实,我们作教师的要是经常能做到师生间的心理互换,即通常所说的“将心比心”,那么,我们是能够理解学生的这个心理特点,而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的。问题在于我们一些教师忽视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古训的积极意义,而一味地去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尤其对后进青少年,一些教师常常表现出鄙视、厌恶的情绪。须知,这些后进青少年,他们一方面表现得很粗野,天不怕地不怕,象是什么都不在乎;另一方面,他们内心又十分空虚,自卑感极其严重,对周围人的歧视非常敏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教育者真诚地爱护和关心他们,仔细地研究他们的内心矛盾,就能发现他们身上的积极因素,并能以此为依托,去有效地帮助他们克服消极因素。相反,倘若我们都象那些给人贴上耻辱标记的老师那样,其后果就糟了。大量事实表明,这样造成的恶果至少将在五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使性格懦弱的孩子产生严重的自卑感,并产生自我毁灭的轻生之路。第二,使性格倔强的孩子对老师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促使其产生破罐破摔的思想苗头,甚至对老师产生恶作剧般的报复。第三,上述两种情况的出现,都意味着教师施教的条件和机会的丧失,教育越来越处于无能为力的被动地位。第四,教育的无能则意味着可以变好的孩子,也会被“逼成”坏孩子,最终导致教育的彻底失败。第五,这样的结局还会恶化教师的人际关系,主要是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关系,严重的还会激化矛盾,也使家长丧失对教师甚至是对教育的信心。同时,后进学生进入社会也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一切都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所以,对于一个有高度职业责任感的教师来说,伤害学生自尊心的事是万万做不得的。
三、教学中存在的一些损害学生自尊心的行为
在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教师在失去耐心的情况下恶语侮辱学生、诋毁学生和挖苦学生;.一些教师甚至言语恐吓学生,使学生心存阴影更叛逆;有些教师喜欢在课堂上让学生当面出丑,课后让学生请家长,甚至教育家长;有些教师偏心和偏袒好学生,喜欢学习好表现好的双好学生,对其所犯的小错误视而不见;对表现不好学习不好的双差学生憎恨厌恶,拿学生的缺点开玩笑,多重标准对待学生;更甚者,还有教师体罚学生虐待学生。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不能对孩子们实施“严厉申斥、大发雷霆及强力影响手段的教育,因为这些办法不会带来任何好处。”而有些教师,对犯了错误的学生一般的都是叫进办公室罚站;有时,他们还提高嗓门进行严厉的“教诲”,甚至恶语斥骂。其他的教师也凑上前来“助威”。不少犯错误的孩子被不止一次地带进办公室,受这样的待遇。久而久之,有的孩子由活拨好动的“小淘气”变成垂头丧气、惶惶不安,双目优伤无神的“可怜虫”;有的则一次比一次强硬,昂着头,挺着胸,甚至当场顶撞从而成为一个真正的“差生”。难道这就是教育的结果吗?如果每个学生都成绩优异表现优秀,那他们还有多少必要需要老师的教育,而教育的目的不正是要把成绩落后表现较差的学生教育成成绩优异表现优秀,对社会有益的学生吗!
作为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自尊心,这似乎是老生常谈了。但在教育思想尚未真正端正之前,这些常谈的问题却又偏偏常见——前段时间网上出现的个别教师虐待学生的图片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这些图片使每个看到的人不仅心寒且愤怒,它不禁使人们失去对教师和教育信心和信任。……这就告诉我们,尊重学生自尊心这个老问题还很有谈的必要。
四、教师在教学中怎样维护学生的自尊心
那么,怎样才能培养和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呢?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第一,对学生应当更多采用赞许、表扬、奖励、给予信任性委托等措施,即采用赏识教育,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树立学生的自尊心。第二,设置荣誉称号,并按不同水平的要求规定荣誉称号的序列,激起学生争取与保持荣誉称号的意志行动,并使学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逐步获得各种称号并得到肯定。第三,创设一种积极的气氛,使全体学生对荣誉称号的获得者保持一种羡慕、尊敬的感情,以鼓励竞相争取获得这种称号。第四,对个别学生,有意识地暂时降低或不提高要求,让他们看出自己的进步并感到人们相信他们的力量。
总之,教育思想端正了,好方法可以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创造出来。对此,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提出了一个基本原则。他说:“我的基本原则始终是,尽可能给人提出较多的要求,但同时尽可能提高对人尊重。”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强调爱护、尊重青少年的自尊心,并不意味着放纵他们自高自大,自以为是,爱好虚荣等性格上的缺点。这些东西不是正当的自尊心。教育者在进行教育工作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把尊重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在掌握方式和分寸的前提下,该批评的就要批评,以抑止他们的自大狂妄心理。同时还应当帮助学生把个人自尊心引向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使之在优良的心理品质方面能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常言说,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月有圆缺,学有迟速。在一个优秀教师的眼中,学校中没有“差生”,只有学有困难的学生。而对这些更需要特别的关爱和帮助,尤其是要尊重。著名教育家韩凤珍说过:“难教育的学生,都是失去自尊心的孩子;所有好教育的孩子,都是具有强烈自尊心的孩子。教育者就是千方百计地保护孩子最宝贵的东西——自尊心。”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再没有比自尊心更重要的了。因此,切不可单以成绩论英雄,教育的任务就是在学生身心发展普遍规律的指导下,分析每一个学生个体的特殊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发展潜能,使每位学生各得其所,从而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万紫千红,百花齐放”,借以满足未来社会的多种人才结构需求。
(作者简介:李 娟(1982.4-),女,陕西汉中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