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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课程改革后,阅读教学出现了一个比较明显的趋势,即文体类特征的淡化。《语文课程标准》也明确提出了"淡化文体"的要求。受高考作文要求的影响,2000年成了中考作文的分水岭,"淡化文体"的作文要求在全国各地的中考中铺开,不少语文教师也把《语文课程标准》及某些考试中出现的"淡化文体"现象,理解为在教学中忽略文体知识的渗透。下面我将针对这个问题发表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一、对"淡化文体"要有清醒的认识十几年前的中考过多地出现涉及文体知识的考题。如中考曾经出现过"写小议论文";如果考说明文的话,说明对象、说明顺序、说明方法等都会在考试中涉及,并且难度很大,学生学起来也会感到枯燥无味。为避免以往教学过程中教师对文体强调过细,轻视对文章整体的感知,加强学习语文的人文性色彩,《语文课程标准》提出了"淡化文体"的要求。这是明智之举、科学之策。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淡化文体"并非不要文体,虽然对文体方面的学习不能过多,但也不能丢弃。文体的存在是客观的,正如叶圣陶先生在《文体》一文中指出:"一篇纯粹是叙述、议论或抒情的却很少,但只要看全篇的总旨,它的属类立刻可以确定。"各种文体在各自的形式和内容上都有着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