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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试着谈谈建筑设计当中的美学特点,以期对美学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建筑设计 建筑美学 特点
中图分类号:TU-026 文献标识码:TE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156―01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逐渐提高,人们不仅对于生存的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还对于居住、工作的建筑环境和整体美感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为建筑设计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设计要求,因此,研究建筑设计的美学特点是十分必要的。
1 关于美学的概述
建筑的美学是相对具体的,但由于建筑是庞大的物品,人在建筑中品味的内容也是很多的。有时一块材料的色质,质感,形式能产生美感,有时一种结构形式也能产生美感,有时一个空间形态也能产生美感,有时一种构造也能产生美感,有时整体形式能产生美感,有时立面构图能产生美感,有时建筑外部虚空也能产生美感;有时由于对力的表现能产生美。建筑的内容也能产生美感,建筑的美感是由建筑外部边缘开始对整体形式风格和性格的审美到入口到内部到局部到细部。通过时间这个线索来体验建筑的美感。這些通过形式所承载的对人真善的意义象征,从而给人以超功利、超世俗的人文的理想的联想升华,给人以自由、解放、天堂般的感受而产生美的快感。
建筑的形式创新是建筑的艺术范畴中最突出的方面。建筑形式的感知是一个二次解读的过程,每个设计师都不可能完全无视受众,要让受众理解和接受建筑形式有一个根本要求,就是建筑形式需要符合形式美法则。在文中,笔者根据自己的设计体验总结和概括几种主要的建筑形式美法则,从而对日常的设计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归纳起来建筑的形式美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韵律节奏感
众所周知的一句话是“建筑是凝固的音乐”,第一次读到这句话大为喝彩。为什么不说是流动的画面或形象的诗篇?笔者认为:音乐与其它艺术门类最大的区别就是音符是生动的,而拍子是跳耀的。如同建筑的元素:规律的开窗和有序的柱列如同行板;空间的迂回曲折如同婉转的音律;周边环境如同背景音乐,而建筑主体如同主音乐器。节奏与韵律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是美感的共同语言。建筑的节奏与韵律可以通过体量大小的区分、空间虚实的交替、构件排列的疏密、长短的变化、曲柔刚直的穿插等等变化来实现的。建筑的韵律和节奏感给人以愉悦和秩序的心理感受。
二、不定和张力
物质现实与精神效果脱节所引起的矛盾是绘画艺术的源泉,建筑即是形式也是实体、即是抽象也是具体,其中产生的不定性正是建筑的生命力所在。如现在争议颇多的CCTV总部,解构主义手法的颠覆传统的奇怪造型极具视觉冲击力。这是建筑的抽象与具象、虚与实所表现出来的不定性增加了建筑的趣味性和设计味。CCTV总部形体富力度感的倾斜的轮廓极其抓人眼球,这种形态内在力的运动表现出不均衡的视觉经验,使得内在运动变化规律更为强烈。CCTV总部的“力象”是紧张和不稳定的,任何有冲突、有戏剧性的场景都会让人为之一震,从而形成了建筑形式的感召力和雕塑感。其次不稳定也体现出建筑形式的独特性和趣味性,这是建筑能够受人关注、被人玩味的主要品质之一。
三、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一般来说设计就是解决对比、协调的关系,虽然艺术审美中没有一定的法则,但是建筑设计中协调的地位要高于对比。建筑设计是社会行为,直接影响到人们工作生活的深层面,同时对后世的影响是每个现代人无法估量的,社会行为就要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而不能与大环境格格不入。赖特说:“好的建筑是从泥土中生长出来的”。建筑形式需要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要能刺激人的视觉、嗅觉、听觉和味觉等,而不是孤立甚至是傲慢的。国家大剧院就是一个反面教材,以无礼、高傲的姿态无视周边环境的历史内蕴和环境美学。
四、调和与对比
路易斯.康说“设计的作用就是对意外的东西做好调整”。要突出主体的意外也是美学法则之一,亮点的鲜明才凸现作品的个性。建筑的各要素之间虽然是独立存在的,但是在追求建筑差异性和丰富性的同时也不能无视建筑的关联性和统一性,这就需要在对比中建立一种调和的秩序。柯布西耶和阿尔托的许多作品都在正常的直线和特殊的斜线之间建立一种平衡或对立统一。
五、复杂与简约
“少即是多”是对这一形式美的最好诠释,能深刻有力地满足人们心灵的简练的美都来自内在的复杂性。简练并
不是简陋,这种简化是在形成复杂艺术分析进程中的一个方法,而不能误认为目的。建筑不仅仅是单纯的理性化的抽象,而是需要表现一种非确定的必然性和元素冲突的矛盾性。内容与形式的简单映射出理念与内蕴的深刻,这样的建筑形式非常经得起推敲与玩味。刘家琨的鹿岛石刻馆是一种匀称而追求画面效果的建筑,它崇拜简练但并不脱离复杂的生活。
六、秩序与传统
路易斯.康说“秩序并不意味着有条不紊”,反常和不定在建筑上是行之有效的。破除法则和打破常规都能产生新的意义,法则是不能被轻视的,传统又是不能被抛弃的,如何把其中的度掌握得恰到好处就是创作出好作品的要素之一。解构主义对于建筑设计的革命给这一法则的应用带来了契机,激进和颠覆传统的解构主义走到后期表现得相对地温和相对地平易近人,因为建筑的根本不在于“解构”而是在于“结构”。倾斜的天花和墙壁可以被接受,但是如果再把地面变形,那不就成了“天外来客”?任何高技术的表现手段最终都会归位于传统和人性化,“怪诞”又不遵循秩序的建筑形式也许是某个时代和社会现实的反映,但终究成不了建筑形式发展的大气候。
七、建筑设计效果与理想效果的差距分析
(一)差距体现
1、建筑形式上存在的差异
一方面,设计出的建筑形式不能满足理想设计效果对建筑形式美的追求;另一方面,设计出的效果不能与城市的人文和自然环境实现有效的融合,不能达到预期的城市规划所要追求的设计效果。 2、建筑功能上存在的差异
首先,不能按设计要求很好的实现建筑的节能保温的功能;其次,空间布局与理想的设计效果不一致,以至于建筑的视线质量和空气质量都不能充分满足设计的要求;最后,为了过分的追求形式美,一些建筑功能根本就没能实现。
(二)差距的成因
笔者总结认为,造成建筑设计效果与理想效果之间存在差距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第一、建筑设计师在设计中过分的依賴计算机等相关辅助设备,缺少必要的动手操作,以至于在设计过程中极大地削弱了其在建筑设计构思能力和色彩设计中的敏感性,这对建筑设计效果的影响至关重要。
第二、设计重形式而轻技术,对于设计规范不够重视。要知道建筑设计师不仅要追求形式美,还要保障建筑物使用者的最基本的正当使用权益。然而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很多设计师对建筑规范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不能紧跟规范更新的步伐,往往在忽视建筑规范的前提下,去追求完美的建筑设计。
第三、对建筑立面的规划设计不合理,随着人们对建筑立面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建筑立面的附着物也越来越多。因此,在建筑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到立面附着物这一因素对建筑设计效果的影响。然而很多建筑设计师在设计时,还不能将立面附着物作为建筑立面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进行设计,从而就不能有效控制建筑立面附着物对建筑设计效果的影响。
第四、建筑设计方案缺乏前瞻性,由于受建筑设计师自身综合素质水平的限制,很多建筑设计师在进行建筑设计时,缺少对城市人文因素、地理因素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的考虑,以至于使最终设计好的建筑偏离整个城市背景,进而不能体现出理想的设计效果。
现今的建筑形式有两大动向充分说明了秩序与传统这一审美法则,即匀质空间的复兴和人类文化遗产的总复兴,这样的审美法则也代表了大众的呼声和时代的潮流。
建筑形式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是建筑的生命力和感染力之所在,形式美法则并不是给建筑形式建立框架和标本,而是研习相对稳定和通用的设计方法,这些原则可以根据实际设计项目灵活调整和变更。形式美法则主要解决了建筑形式的“可读性”,因为受众解读作品的过程就是运用形式美法则去分析和思考建筑形式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英】罗杰斯·斯克鲁顿,刘先觉译.建筑美学.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2]萧默.萧默建筑艺术论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关键词]建筑设计 建筑美学 特点
中图分类号:TU-026 文献标识码:TE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156―01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逐渐提高,人们不仅对于生存的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还对于居住、工作的建筑环境和整体美感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为建筑设计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设计要求,因此,研究建筑设计的美学特点是十分必要的。
1 关于美学的概述
建筑的美学是相对具体的,但由于建筑是庞大的物品,人在建筑中品味的内容也是很多的。有时一块材料的色质,质感,形式能产生美感,有时一种结构形式也能产生美感,有时一个空间形态也能产生美感,有时一种构造也能产生美感,有时整体形式能产生美感,有时立面构图能产生美感,有时建筑外部虚空也能产生美感;有时由于对力的表现能产生美。建筑的内容也能产生美感,建筑的美感是由建筑外部边缘开始对整体形式风格和性格的审美到入口到内部到局部到细部。通过时间这个线索来体验建筑的美感。這些通过形式所承载的对人真善的意义象征,从而给人以超功利、超世俗的人文的理想的联想升华,给人以自由、解放、天堂般的感受而产生美的快感。
建筑的形式创新是建筑的艺术范畴中最突出的方面。建筑形式的感知是一个二次解读的过程,每个设计师都不可能完全无视受众,要让受众理解和接受建筑形式有一个根本要求,就是建筑形式需要符合形式美法则。在文中,笔者根据自己的设计体验总结和概括几种主要的建筑形式美法则,从而对日常的设计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归纳起来建筑的形式美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韵律节奏感
众所周知的一句话是“建筑是凝固的音乐”,第一次读到这句话大为喝彩。为什么不说是流动的画面或形象的诗篇?笔者认为:音乐与其它艺术门类最大的区别就是音符是生动的,而拍子是跳耀的。如同建筑的元素:规律的开窗和有序的柱列如同行板;空间的迂回曲折如同婉转的音律;周边环境如同背景音乐,而建筑主体如同主音乐器。节奏与韵律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是美感的共同语言。建筑的节奏与韵律可以通过体量大小的区分、空间虚实的交替、构件排列的疏密、长短的变化、曲柔刚直的穿插等等变化来实现的。建筑的韵律和节奏感给人以愉悦和秩序的心理感受。
二、不定和张力
物质现实与精神效果脱节所引起的矛盾是绘画艺术的源泉,建筑即是形式也是实体、即是抽象也是具体,其中产生的不定性正是建筑的生命力所在。如现在争议颇多的CCTV总部,解构主义手法的颠覆传统的奇怪造型极具视觉冲击力。这是建筑的抽象与具象、虚与实所表现出来的不定性增加了建筑的趣味性和设计味。CCTV总部形体富力度感的倾斜的轮廓极其抓人眼球,这种形态内在力的运动表现出不均衡的视觉经验,使得内在运动变化规律更为强烈。CCTV总部的“力象”是紧张和不稳定的,任何有冲突、有戏剧性的场景都会让人为之一震,从而形成了建筑形式的感召力和雕塑感。其次不稳定也体现出建筑形式的独特性和趣味性,这是建筑能够受人关注、被人玩味的主要品质之一。
三、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一般来说设计就是解决对比、协调的关系,虽然艺术审美中没有一定的法则,但是建筑设计中协调的地位要高于对比。建筑设计是社会行为,直接影响到人们工作生活的深层面,同时对后世的影响是每个现代人无法估量的,社会行为就要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而不能与大环境格格不入。赖特说:“好的建筑是从泥土中生长出来的”。建筑形式需要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要能刺激人的视觉、嗅觉、听觉和味觉等,而不是孤立甚至是傲慢的。国家大剧院就是一个反面教材,以无礼、高傲的姿态无视周边环境的历史内蕴和环境美学。
四、调和与对比
路易斯.康说“设计的作用就是对意外的东西做好调整”。要突出主体的意外也是美学法则之一,亮点的鲜明才凸现作品的个性。建筑的各要素之间虽然是独立存在的,但是在追求建筑差异性和丰富性的同时也不能无视建筑的关联性和统一性,这就需要在对比中建立一种调和的秩序。柯布西耶和阿尔托的许多作品都在正常的直线和特殊的斜线之间建立一种平衡或对立统一。
五、复杂与简约
“少即是多”是对这一形式美的最好诠释,能深刻有力地满足人们心灵的简练的美都来自内在的复杂性。简练并
不是简陋,这种简化是在形成复杂艺术分析进程中的一个方法,而不能误认为目的。建筑不仅仅是单纯的理性化的抽象,而是需要表现一种非确定的必然性和元素冲突的矛盾性。内容与形式的简单映射出理念与内蕴的深刻,这样的建筑形式非常经得起推敲与玩味。刘家琨的鹿岛石刻馆是一种匀称而追求画面效果的建筑,它崇拜简练但并不脱离复杂的生活。
六、秩序与传统
路易斯.康说“秩序并不意味着有条不紊”,反常和不定在建筑上是行之有效的。破除法则和打破常规都能产生新的意义,法则是不能被轻视的,传统又是不能被抛弃的,如何把其中的度掌握得恰到好处就是创作出好作品的要素之一。解构主义对于建筑设计的革命给这一法则的应用带来了契机,激进和颠覆传统的解构主义走到后期表现得相对地温和相对地平易近人,因为建筑的根本不在于“解构”而是在于“结构”。倾斜的天花和墙壁可以被接受,但是如果再把地面变形,那不就成了“天外来客”?任何高技术的表现手段最终都会归位于传统和人性化,“怪诞”又不遵循秩序的建筑形式也许是某个时代和社会现实的反映,但终究成不了建筑形式发展的大气候。
七、建筑设计效果与理想效果的差距分析
(一)差距体现
1、建筑形式上存在的差异
一方面,设计出的建筑形式不能满足理想设计效果对建筑形式美的追求;另一方面,设计出的效果不能与城市的人文和自然环境实现有效的融合,不能达到预期的城市规划所要追求的设计效果。 2、建筑功能上存在的差异
首先,不能按设计要求很好的实现建筑的节能保温的功能;其次,空间布局与理想的设计效果不一致,以至于建筑的视线质量和空气质量都不能充分满足设计的要求;最后,为了过分的追求形式美,一些建筑功能根本就没能实现。
(二)差距的成因
笔者总结认为,造成建筑设计效果与理想效果之间存在差距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第一、建筑设计师在设计中过分的依賴计算机等相关辅助设备,缺少必要的动手操作,以至于在设计过程中极大地削弱了其在建筑设计构思能力和色彩设计中的敏感性,这对建筑设计效果的影响至关重要。
第二、设计重形式而轻技术,对于设计规范不够重视。要知道建筑设计师不仅要追求形式美,还要保障建筑物使用者的最基本的正当使用权益。然而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很多设计师对建筑规范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不能紧跟规范更新的步伐,往往在忽视建筑规范的前提下,去追求完美的建筑设计。
第三、对建筑立面的规划设计不合理,随着人们对建筑立面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建筑立面的附着物也越来越多。因此,在建筑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到立面附着物这一因素对建筑设计效果的影响。然而很多建筑设计师在设计时,还不能将立面附着物作为建筑立面的一个组成部分来进行设计,从而就不能有效控制建筑立面附着物对建筑设计效果的影响。
第四、建筑设计方案缺乏前瞻性,由于受建筑设计师自身综合素质水平的限制,很多建筑设计师在进行建筑设计时,缺少对城市人文因素、地理因素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的考虑,以至于使最终设计好的建筑偏离整个城市背景,进而不能体现出理想的设计效果。
现今的建筑形式有两大动向充分说明了秩序与传统这一审美法则,即匀质空间的复兴和人类文化遗产的总复兴,这样的审美法则也代表了大众的呼声和时代的潮流。
建筑形式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是建筑的生命力和感染力之所在,形式美法则并不是给建筑形式建立框架和标本,而是研习相对稳定和通用的设计方法,这些原则可以根据实际设计项目灵活调整和变更。形式美法则主要解决了建筑形式的“可读性”,因为受众解读作品的过程就是运用形式美法则去分析和思考建筑形式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英】罗杰斯·斯克鲁顿,刘先觉译.建筑美学.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2]萧默.萧默建筑艺术论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