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4月27日)沪府发[2018]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婴幼儿阶段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开端.3岁以下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家长承担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当前,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