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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券商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当前我国大部分的证券公司从运营整体上来看,经纪、自营、以及承销业务为主的投行仍是国内券商的最主要业务内容和利润来源,所谓的各种金融创新业务由于受各种外在及内在因素的影响,不能被市场所广泛接受,所以其收益较之证券公司其他业务而言微乎其微。并且各个证券公司缺乏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品种相同、资产规模偏小,管理及激励机制的落后,尤其是近几年大盘持续的走熊,导致了我国证券公司整体呈现抵抗风险能力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