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问: 《六十条》确权时固定给集体的土地,以后发生权属变更的应如何处理? 答:原则上讲,未经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同意,又没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是不允许变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但由于下列原因变更了土地权属的,可以维持变更后的权属:①由于行政建制和生产管理体制分、合的原因,使土地权属发生了变更的按变更后的权属为准;②由于土地开发、河道整治、自然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