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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开始,吉林市在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吉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先后开展了八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即由市建委负责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改造;由市发改委负责的煤炭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泥草房改造;由市林业局负责的林业棚户区改造;由市农委负责的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