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有些地区和部门询问,在一九八三年企业调整工资工作中,各类干部按照我部劳人薪[1983]365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3]65号文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所附新拟企业干部工资标准表(草案)增加级差时,对升一级和较多增加工资的人员,如何在现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新拟企业干部工资标准(草案)增加级差的问题。为了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