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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府把2013年确定为“物业管理年”,目的是解决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物业管理服务延伸至每个社区、每个庭院、每户家庭。街道办事处处于物业管理的第一线,将把辖区内所有弃管小区、庭院全部先行统计,通过组建社区物业服务站等形式承担过渡性管理,待集中改造完成后,由市物业供热集团等企业接管,从而彻底消除物业管理中的盲区和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