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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英国国会于1893年和1909年先后通过“断头台法”和“袋鼠法”。所谓“断头台法”,就是规定一定日期和时间届临,不管问题是否讨论完毕,均应推上“断头台”——交付表决。所谓“袋鼠法”,指授权议长自行抉择业已提出的议案中哪些交付讨论,哪些搁置起来,就象雌袋鼠把刚出生的小鼠放进育儿袋里一样。它们形式上是法律(程序法),实际上是彼此联系、互相补充的两种方法。英国国会经常吵吵闹闹,关键时刻却很有效率,其原因之一,恐怕就在于它讲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