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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该项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不仅限制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行为,而且可能对上市公司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行为产生较大影响。本文分别对国内和国外的资产减值会计研究文献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分别加以总结,以期读者对资产减值会计有更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