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郑政办[2007]16号二○○七年八月十三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49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06] 6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