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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原则和立法准则,政治属性是立法工作的第一属性。立法践行"党的领导"原则,"把党的领导融入法律制度",体现在立法工作和实际操作的诸多方面:党领导和控制立法项目的确定和启动;立法以党的组织机构作为工作核心主体,展开起草、修改和协商等工作程序;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需要以党的精神、理念和主张作为基本依循来明确立法理念、目的和制度设计;立法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形成条款内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