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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本应在党纪国法上严格自律,带头拒绝黄赌毒。然而,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竟沦为“瘾君子”,热衷于搞“毒友圈”,堂而皇之开“毒趴”,并以毒为媒进行权钱、权色交易。记者在湖南等地调查发现,干部涉毒呈现吸食新型毒品多、毒友圈固定、与社会人员串联吸毒等特点,带坏了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对此应高度警惕,设立“高压线”。
多吸食新型毒品 今年以来,湖南衡阳县严肃查处了61名涉毒干部,郴州、邵阳、岳阳等地也大力查处了一批涉毒干部。当地群众在对干部吸毒现象深恶痛绝的同时,对相关部门的雷霆打击拍手称快。
据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介绍,查处的61名党员包括县政府办、交通运输管理局、农业局、国土局、住建局、建工局、水利局、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其中,仅县交通局查出的涉毒干部就达8人,包括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华某某,副局长赵某某,驻车站运输管理办公室主任凌某等,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毒毒一窝。
目前,衡阳县纪委、公安局对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公职人员,确定为重点管控对象,要求其每月定期到定点检测室进行尿检。“一位干部曾故意尿裤子躲避尿检,并且态度恶劣,后来经我们耐心说服才同意尿检,结果呈阳性。”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队长肖明说,对拒不执行尿样检测者,公安机关将会同重点管控对象所属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从多地警方了解到,目前,公职人员中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人减少,沾染冰毒、麻古、K粉、“奶茶”、“咖啡”、“丧尸水”等新型毒品的人员增多。涉毒干部一般都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却对新型毒品认识“另类”,以为新型毒品不上瘾,不必警惕。
“好奇、追求刺激、觉得时髦,看到那些明星、有钱人吸毒,我就禁不住诱惑,染上了冰毒和麻古。”一位涉毒干部交代。
更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干部堂而皇之地公开吸毒,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衡阳县一名群众向记者透露:“我曾六七次在宾馆里看到几个当官的吸毒,他们说打牌没精神了,要吸几口提神。”
已经形成“毒友圈” 在湖南、云南、山西、四川等地浮现的少数公职人员吸毒案例中,记者发现,“毒吏”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和社会人员之间已形成了“毒友圈”,并呈现出如下特征:一是吸毒链条“一条龙”,相互介绍扩大圈子。在涉毒干部中,已形成买卖毒品、共享毒品、吸食毒品“一条龙”的链条。一些干部相互介绍发展成为“毒友”。二是自制吸毒工具,下级给上级提供毒品。2014年10月12日晚上,某县一位副局长在宾馆打牌,他打电话给该局职工邱某某,要买“一甲货”(1克冰毒加1粒麻古)。邱某某便在县城一男子手中花120元买货,又到一个商店买了几根吸管。随后,这些毒品又提供给在隔壁房间的该局另一名班子成员吸食。
三是部分干部与“江湖人士”串联吸毒。办案民警披露,一些商人和社会人员与党政干部“搭上桥”后,会邀其一起吸毒。这种“毒趴”一般在宾馆、家中、出租屋。与之相伴的,是私下进行红包授受和利益输送。某些“毒趴”还会叫来风尘女子“助兴”,形成黄赌毒“一条龙”。
治“毒吏”处罚偏软 “目前,对于大部分被查处的吸毒干部,以降级、警告为主,处罚力度不够,对干部的震慑力不足。”一位办案人员说。法律专家表示,从目前严峻的现实看,对吸毒官员有必要实行“一票否决”,只要查出有吸毒行为,就直接从党员队伍和党政机关中清除出去。
有专家建议,对干部吸毒应实行“一案双查”,即凡是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吸毒问题不闻不问、失察失职、纵容包庇、压案不查,或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不处理等,一经查实,在查处案件直接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对于单位部门内干部吸毒屡禁不止,或多人群吸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从重追究单位党委主体责任。摘自《半月谈》
多吸食新型毒品 今年以来,湖南衡阳县严肃查处了61名涉毒干部,郴州、邵阳、岳阳等地也大力查处了一批涉毒干部。当地群众在对干部吸毒现象深恶痛绝的同时,对相关部门的雷霆打击拍手称快。
据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介绍,查处的61名党员包括县政府办、交通运输管理局、农业局、国土局、住建局、建工局、水利局、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其中,仅县交通局查出的涉毒干部就达8人,包括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华某某,副局长赵某某,驻车站运输管理办公室主任凌某等,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毒毒一窝。
目前,衡阳县纪委、公安局对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公职人员,确定为重点管控对象,要求其每月定期到定点检测室进行尿检。“一位干部曾故意尿裤子躲避尿检,并且态度恶劣,后来经我们耐心说服才同意尿检,结果呈阳性。”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队长肖明说,对拒不执行尿样检测者,公安机关将会同重点管控对象所属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从多地警方了解到,目前,公职人员中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人减少,沾染冰毒、麻古、K粉、“奶茶”、“咖啡”、“丧尸水”等新型毒品的人员增多。涉毒干部一般都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却对新型毒品认识“另类”,以为新型毒品不上瘾,不必警惕。
“好奇、追求刺激、觉得时髦,看到那些明星、有钱人吸毒,我就禁不住诱惑,染上了冰毒和麻古。”一位涉毒干部交代。
更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干部堂而皇之地公开吸毒,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衡阳县一名群众向记者透露:“我曾六七次在宾馆里看到几个当官的吸毒,他们说打牌没精神了,要吸几口提神。”
已经形成“毒友圈” 在湖南、云南、山西、四川等地浮现的少数公职人员吸毒案例中,记者发现,“毒吏”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和社会人员之间已形成了“毒友圈”,并呈现出如下特征:一是吸毒链条“一条龙”,相互介绍扩大圈子。在涉毒干部中,已形成买卖毒品、共享毒品、吸食毒品“一条龙”的链条。一些干部相互介绍发展成为“毒友”。二是自制吸毒工具,下级给上级提供毒品。2014年10月12日晚上,某县一位副局长在宾馆打牌,他打电话给该局职工邱某某,要买“一甲货”(1克冰毒加1粒麻古)。邱某某便在县城一男子手中花120元买货,又到一个商店买了几根吸管。随后,这些毒品又提供给在隔壁房间的该局另一名班子成员吸食。
三是部分干部与“江湖人士”串联吸毒。办案民警披露,一些商人和社会人员与党政干部“搭上桥”后,会邀其一起吸毒。这种“毒趴”一般在宾馆、家中、出租屋。与之相伴的,是私下进行红包授受和利益输送。某些“毒趴”还会叫来风尘女子“助兴”,形成黄赌毒“一条龙”。
治“毒吏”处罚偏软 “目前,对于大部分被查处的吸毒干部,以降级、警告为主,处罚力度不够,对干部的震慑力不足。”一位办案人员说。法律专家表示,从目前严峻的现实看,对吸毒官员有必要实行“一票否决”,只要查出有吸毒行为,就直接从党员队伍和党政机关中清除出去。
有专家建议,对干部吸毒应实行“一案双查”,即凡是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吸毒问题不闻不问、失察失职、纵容包庇、压案不查,或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不处理等,一经查实,在查处案件直接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对于单位部门内干部吸毒屡禁不止,或多人群吸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从重追究单位党委主体责任。摘自《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