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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企业外购存货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耗用或对外销售,其支付的现金应归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当企业改变存货原定用途而用于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或捐赠时,外购存货所支付的现金是否需要进行重新归类,因存货用途改变所产生的非经营性减少是否应作为净利润的调整因素反映于补充资料“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不仅关系到现金流量表的正确编制和对“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