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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投资大、公益性等特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可是,在项目管理模式上却存在不少问题,普遍存在“超投资、超规划、超标准、超工期”的"四超"现象,腐败事件时有发生,投资效益通常不能最大化。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要对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开展了积极研究。研究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代建单位的选择方法不当,选择范围较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