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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经济保持高速稳定发展的同时,各类商业伦理丑闻事件(如高露洁涉嫌致癌危机、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也频繁发生,使得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浮出水面。企业发展的社会成本增加以及企业的众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迫切要求和期待又使得这一问题变得十分紧迫。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绩效存在目标冲突的背景下,对企业社会责任驱动机制、影响因素和影响后果的研究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重点。目前学者们主要从社会契约理论视角强调企业对社会负有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以及从资源基础观视角对“企业社会绩效与企业财务绩效”的内在关系进行探索。但前者的研究缺乏实证分析,而后者的实证检验却没有获得一致结论。此外,管理学界对于“企业如何响应社会议题、如何进行战略决策”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具有较强现实意义的问题,也缺乏深入的探究。本研究利用新制度主义理论、注意力基础观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以企业合法性需求和维护利益相关者关系质量的需求为切入点,沿着“外部制度环境---企业高管注意力和社会责任行为---利益相关者关系”的研究思路,深入探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制度因素(前因),内部的响应和决策过程(中间过程)和对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影响(后果)。具体来看,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和内容如下:首先通过对六家上市公司进行了探索性案例研究,应用案例数据、理论阐述和模型构建三者相互印证的分析思路,探究了制度环境、高管注意力、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和利益相关者关系质量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初步论证了本研究构思的合理性。其次,基于新制度主义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注意力基础观的相关研究成果,通过文献展开和分层解析,对探索式案例得出的研究命题进行了更深入的理论解释,定程度上揭示了“制度环境---高管注意力和社会责任行为---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内在作用机理,以及管理者领导风格在其中的调节作用,构建了本研究的理论模型。再次,通过对我国161家上市公司的问卷调查和文本资料分析,并利用多元回归方程等数理统计方法,实证检验了本研究所提出的理论假设。最后对本文的主要结论和观点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和分析,归纳了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管理启示,并在汇报本研究不足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通过上述研究工作,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1)企业感知的制度环境可以划分为规制压力、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三个维度,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可区分为经济法律类责任和公益慈善类责任两类,企业利益相关者可划分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外部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利益相关者三种类型。(2)一方面,制度环境会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制度环境下的三个维度对企业经济法律责任和公益慈善责任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另一方面,也更为重要的是,制度压力会通过企业高管团队在社会责任上的注意力这一中介效应,正向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行为。(3)企业两类社会责任行为---经济法律责任和公益慈善责任对三种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关系质量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4)企业管理者的领导风格对制度环境与管理者注意力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总体来看,本研究的创新如下:(1)本研究突破了资源基础观的旧有研究范式和仅从企业内部出发的原子主义观点,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绩效关系无一致性结论的背景下,探索制度环境和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与构筑企业竞争优势、获取合法性的关系,提出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另一种驱动机制,具有一定的开拓性。(2)探讨了一直被学者们忽视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决策过程。从企业高管团队注意力配置的视角揭示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形成的具体路径。(3)系统构建并实证检验了“外部制度环境---企业高管注意力和社会责任行为---利益相关者关系质量”以及“不同领导风格---制度环境与高管团队注意力关系”两种分析模型,权变地分析了外部制度环境作用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决策过程和社会责任行为,及该行为对利益相关者关系质量的影响机制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