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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运行[2010]29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监察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审计厅(局)、国资委(局)、物价局、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办、纠风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在全国集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