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应重视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人格”。作为语文教师,在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人格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课标》又指出:“语文教师是语文课堂的引导者和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