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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18]17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