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选举成本过高,成为制约许多地方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改革的瓶颈.本文以武汉市柴东社区和宁波市澄浪社区为个案,运用自组织理论对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成本进行分析.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证实了社区直选成本与社区自组织程度成反比的假设,从而得出结论:民主制度的绩效取决于其环境接近于自组织秩序的程度.因此,社区建设在输入直接选举这样一种民主制度的同时,还必须以现代公民社会即居民自组织网络的发育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