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带薪年休假

来源 :蓝盾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tcj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1994年7月5日公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至今已接近9个年头。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大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都已得到落实,可在一些私营企业(包括大型私营企业)中落实效果并不理想。
  工作任务重,年休假不批
  案例:
  张某是一家私营药厂的中层管理人员,该药厂生产的药品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畅销,市场上供不应求,时有断货。工厂效益好,工人工资高,可他们从来没尝过年休假的滋味。员工的年休假申请常常被以工作忙、生产任务重不予批准。尤其是管理人员,连周末休息日都没有。“五一”、“十一”,法定假日都不准休,当然更谈不上年休假。在这里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老老实实放弃年休假,要么就回家。
  说法: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这是《劳动法》第四十五条中作出的强制性规定。《劳动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适用劳动法,执行劳动法年休假的规定,私营企业毫无例外。
  支招:
  效益不能遮盖一切,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对于张某所在私企的侵权行为,张某等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执法监督,对其不执行年休假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工作不满一年,没有年休假
  案例:
  柳某是某私营星级大酒店的服务员,她和其他五名同事是年初从其他酒店跳槽过来的。这个酒店地处国内著名景点,以接待国内外游客为主。酒店规定,员工在国庆、春节等长假、黄金假期不得带薪休假。在旅游淡季,年休假还是有的。前提必须是在本酒店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才能享受年休假待遇。柳某和几名同事,只能向今年的年休假说拜拜。
  说法:
  《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里的“1年”、“10年”、“20年”,是以包括职工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的。对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有明确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支招:
  “内部规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酒店违反法律规定的“内部规定”是无效的。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五十条的规定,因休假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就此,柳某和其他几名同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休完产假再休年休假,妄想
  案例:
  某私营制衣厂裁剪女工何某,因怀孕生产,产前产后按规定已休息了98天。她累计工作2年,她准备占用年休假再休息几天。为此她向老板提出了申请,得到的答复是:“所休产假的天数,已大大超过了其应休的法定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产假后不能再休年假” 。休了产假再休年假成了妄想。
  说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支招:
  何某累计工作2年,已满1年不满10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何某应有的5天年休假,在休了产假后仍可享有。用人单位不法剥夺,何某可以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二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条,先请求工会、妇女组织协调处理。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
  法定假日休完再提年休假,只能辞职
  案例:
  中年职员王某,是一家大型私营企业经销部的工作人员。因为该厂产品质量好、信誉高、市场需求大,很畅销,不愁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相对比较轻松,每天工作8小时,周末休息,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按规定放假,一切按部就班。王某的连续工龄已达5年。最近他准备利用年休假,带着老婆孩子回家看望父母。企业领导对他提出年休假请求,很反感。批评他说:“元旦、春节、国庆、清明、端午、中秋你没少休,该满足了。还休什么年假。要休你可以现在就辞职。   说法: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和《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者可以同时享有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和带薪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支招:
  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领导的认识是错误的。王某如因主张休假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王某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不付,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只能义务奉献,没有年休假
  案例:
  孙女士,某大学文科毕业,好不容易在一家私营企业找了一份秘书的工作。作为一个年轻女性从事这个行业不易,她每天要陪企业老总出席各种酒会等应酬场合,不断受到来自各方人士的性骚扰。而且没有周末、没有年休假。得不到年休假工资,这一切都被“义务奉献”。录用上岗时企业老总和她谈话就明确指出,不肯作这种“义务奉献”可以立即走人。孙女士虽然对这些“奉献”心怀不满,可争取这个岗位的有学历人士大有人在,为了保住工作,孙女士不得不忍受。
  说法: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支招:
  年休假不是福利,可有可无。他是一种必须执行的法律制度,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给开年休假工资是违法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孙女士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这种被“义务奉献”,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辞职、辞退后要年休假工资更没门
  案例:
  28岁的于某,年龄不大可入职某大型私企多年。前不久赶上长假,搀扶着父母,携带着妻小去外地旅游。跋山涉水,看名胜古迹,品当地风情。全家集体外出难得。长假到期,他电话申请年休假,想多玩几天,老板没批,就晚归了几日,竟被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离开时,于某要求企业支付没休部分的年休假工资。企业以因“旷工辞退”为由拒发,并称:员工辞职、辞退后,要年休假工资没门。
  说法:
  《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没休规定的“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支招: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与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没有关系,就是旷工乃至违法犯罪被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在单位没休的年休假,也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付年休假工资。应付的年休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违法拒付,于某可依《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将责令支付。
  (作者介绍:王景龙,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法院法官。)
  (责编:孙刘扬)
其他文献
一名普普通通的铁路养护工人,距离环球航海之旅有多远?山东汉子翟峰用他惊人的经历告诉我们,梦想并非遥不可及。去年10月,他与妻子双双辞职,顶着重重压力卖车卖房,带着8岁女儿踏上了疯狂旅程:一家三口历时8个月,架着“彩虹勇士号”帆船游历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等6国,行程7000多公里……途中有艰险更有惊喜,黯淡的生命也因这次冒险而变得丰盈和闪光!  一家三口共筑航海梦  守着一份旱涝保收的稳定工
期刊
房产起争议  短信揭开身世之谜  2013年6月2日,正在达州南外区一家医院收费室上班的胡利萍突然收到哥哥胡川东的一条短信,声称要把她和妈妈陈红告上法庭。起因是:一年前,她的父亲胡健全患肝癌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居住的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留给了胡利萍。  父亲去世不久,哥哥胡川东对父亲生前的遗嘱不满,这才发短信给胡利萍。更让胡利萍目瞪口呆的是哥哥告诉她:她不是胡家的亲生女儿,而是从小被抱来的养女,作为
期刊
我与《蓝盾》结缘,首先得感谢我高中的一位同学。2009年10月的一天,我去那位同学家作客,在客厅的沙发上,看到旁边放着一本《蓝盾》。于是,我捧起来一页页地读了起来,我发现《蓝盾》的内容很精彩,一下子便吸引了我。老同学见我有点痴迷,爽快地说:“我这里有十多本《蓝盾》杂志你都拿走吧。”那一夜,我陶醉在《蓝盾》里。  经老同学提议,我便有了给《蓝盾》投稿的念头。于是,我积极寻找题材,采访有关人物。经过一
期刊
臭虫,一个被人们遗忘了很多年的名字,最近又被频繁提起,因为这种在我国几近绝迹的害虫又“重现江湖”。这些恼人的虫子从哪里钻出来的?有什么有效的杀灭方法?  臭虫“重出江湖”  昵称为“散步112”的网友,日前在视频网站上发布了一条自己拍摄的“吸血臭虫”的视频。画面中那个黄豆大小、暗红色外壳的虫子就是现在很少见的臭虫。“散步112”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当心了,动车卧铺上有吸血臭虫:8月28日晚,北京
期刊
很多人并不知道,今天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天安门城楼,在40多年前曾被秘密翻建过。天安门城楼为何要翻建,又是如何翻建的呢?  原址原规格原形式  自1465年(明成化元年)建成后,天安门城楼由于兵火战乱、长期失修,建筑结构已严重损坏变形,加之过度汲取地下水和负荷城楼自身重量,主体已严重下沉。解放后天安门城楼曾经进行过几次简单、小规模的维修;但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尤其是1969年河北邢台地区发生了6-7.5
期刊
沉迷电脑危害健康,然而澳大利亚的一项研究发现,老年人玩电脑其实可以使老年痴呆症危险降低40%。  西澳大利亚大学的奥斯瓦尔多教授及其同事对5000多名65-85岁的老人进行了为期8年的研究,发现与不玩电脑的老人相比,玩电脑的老人罹患老年痴呆症的危险降低了30%-40%。这一结果不受年龄、教育程度、社交孤独、抑郁症、总体健康或认知损伤等因素的影响。  研究还发现,与不玩电脑的老人相比,玩电脑的老人更
期刊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现在已成网络上一个大家都心有默契的流行语,在这句流行语背后,“土豪”更已成为一个极具传播性的网络新词。不了解当下最新流行词的人,或者会无限纳闷:何为“土豪”?“土豪”为何这么火?  土豪被中国人所熟知,与土改和革命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有关。那时的土豪,是被专政与被打击的对象,为富不仁、盘剥贫苦农民、破坏革命等是他们的标签。但现在的“土豪”,其含义已经彻底改变,这个网络词语
期刊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官员10月30日说,考古人员从传奇海盗“黑胡子”的沉船中打捞出部分“宝藏”,包括5门大炮。这些大炮中,4门重量在900至1360公斤,是北卡州文化资源部下属一个小组从沉船“复仇女王”号上打捞。  项目主管比利·雷·莫里斯说,这4门重炮可能产自瑞典。“因为其他发掘的这种规格的炮都产自瑞典。”  “复仇女王”号据信是海盗爱德华·蒂奇的旗舰。蒂奇诨名“黑胡子”,18世纪早期,他率海盗船队
期刊
刘建辉是我们小区的菜贩,今年48岁,安徽人,来天津快十个年头了。十年间,他在饭馆里做过厨子,在工地上做过泥瓦工,也在搬家公司干过;妻子张英比他晚来天津几年,当过保姆,也在超市做过理货员。在小区卖菜是他们迄今为止干过时间最长也是最满意的工作。  刘建辉夫妇俩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要去市场“上菜”,六点多用三轮车将菜拉到小区,开始一天的贩卖。菜摊摆好后,刘建辉会去小区的早餐摊儿吃豆浆油条,张英则习惯吃从家里
期刊
1 李俊的叙述  如果这不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根本不会相信世上会有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  几个月前的一天,我驱车来到位于杨浦区敦化路的“鸿瑞兴”吃早饭。点了一碗面后,我挑了一个清净的位置坐了下来,谁知抬头时正好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面前的窗外走过。  “陈雯婷!”我叫住她。她听到我的声音,回过头看着我,表情也很惊讶。但不知为何,那眼神我现在回想起来,是带有一丝恐惧的。  “你怎么在这里?你家不是住在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