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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陕政发[1998]1号 1998年2月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扶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