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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行政化”的表象是行政和学术不分家、学术权力行政化、行政权力官僚化。去“行政化”并不是不要行政领导和行政管理,而是要遏制与“官本位”“行政化”共生的学术腐败等现象,改革目前行政人员聘任和考核管理模式,实现从传统行政向现代行政的转型,从“以权力为中心”转变为“以规则为中心”,从“管制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从“全能行政”转变为“有限行政”,从“暗箱行政”转变为“透明行政”。
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要求,在高职院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需做好以下几件事:
制定高职院校章程。针对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特点与现状,国家应修改《职业教育法》,把制定、实施大学章程作为该法的重要内容。由政府颁发章程实施条例,明确章程的法律效力、地位与结构,确定章程制定的原则、制定的主体、制定的程序,建立章程实施的年度检查及评价制度。厘清高职院校与政府在制定、实施章程中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主体作用,促进高职院校最终形成按照章程办事的自律机制。
建立学院董事会。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体制下,“以资产关系为纽带,兼顾其他因素”为原则探索建立董事会,作为最高行政权力机构。董事会按章程开展工作,进行制度化、专业化的管理,对董事会及其校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分开作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制定董事会内部的奖惩制度。董事会作为决策者,监管着学校经营,使学校朝既定的目标前进;作为执行者,负责聘请专职院长,执行和实施董事会下达的决策,为董事会和院方提供沟通桥梁;作为培育者,将企业富有管理经验的人员与技术能手引入到学校的教学与实习中,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和校内实训中心,培养具有动手能力的技术型人才;作为协调者,董事会代表各方心声,有义务引导协调学校的良性发展。董事会不仅要筹集建设资金,更要通过董事会成员的社会关系,搭建好校企产学研合作的平台。
改革内部管理机构。建立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咨询、反馈的长效机制。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拥有最高决策权,但不直接参与管理,通过任命院长行使管理职能,建立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分权的运行机制。职能处室作为执行机构,应实行“大部制”改革,将原有管理机构中职能相近或相似的部门合署或进行管理机构的合并,以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执行力。教代会是行使民主监督权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以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通过组建独立的监督机构,采用党纪、舆论、民主等多种监督手段,有效行使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的权力。“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行使学术事务的咨询与管理职能。
管理人员职员制。遵照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规定,进行实质性职员制改革,以防止“官本位”倾向的权力“双肩挑”。允许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合理交流与有序流动,凡在岗在编“职员”一律不能再评专技职称,决不能职称与职员岗位“双肩挑”;原有职称也只能保留在个人档案,仅作为今后转岗应聘专技职务的任职经历参考。目前有些高职学院还没有实行“定岗定编”,导致副教授已超编或接近满编,很多的管理人员挤占了专技岗位职数,造成真正在教学一线的教师不能正常晉升职称。只有让一线职教工作者有幸福感,振兴我国职业教育才有希望。
(徐元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员)
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要求,在高职院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需做好以下几件事:
制定高职院校章程。针对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特点与现状,国家应修改《职业教育法》,把制定、实施大学章程作为该法的重要内容。由政府颁发章程实施条例,明确章程的法律效力、地位与结构,确定章程制定的原则、制定的主体、制定的程序,建立章程实施的年度检查及评价制度。厘清高职院校与政府在制定、实施章程中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主体作用,促进高职院校最终形成按照章程办事的自律机制。
建立学院董事会。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体制下,“以资产关系为纽带,兼顾其他因素”为原则探索建立董事会,作为最高行政权力机构。董事会按章程开展工作,进行制度化、专业化的管理,对董事会及其校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分开作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制定董事会内部的奖惩制度。董事会作为决策者,监管着学校经营,使学校朝既定的目标前进;作为执行者,负责聘请专职院长,执行和实施董事会下达的决策,为董事会和院方提供沟通桥梁;作为培育者,将企业富有管理经验的人员与技术能手引入到学校的教学与实习中,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和校内实训中心,培养具有动手能力的技术型人才;作为协调者,董事会代表各方心声,有义务引导协调学校的良性发展。董事会不仅要筹集建设资金,更要通过董事会成员的社会关系,搭建好校企产学研合作的平台。
改革内部管理机构。建立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咨询、反馈的长效机制。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拥有最高决策权,但不直接参与管理,通过任命院长行使管理职能,建立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分权的运行机制。职能处室作为执行机构,应实行“大部制”改革,将原有管理机构中职能相近或相似的部门合署或进行管理机构的合并,以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执行力。教代会是行使民主监督权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以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通过组建独立的监督机构,采用党纪、舆论、民主等多种监督手段,有效行使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的权力。“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行使学术事务的咨询与管理职能。
管理人员职员制。遵照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规定,进行实质性职员制改革,以防止“官本位”倾向的权力“双肩挑”。允许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合理交流与有序流动,凡在岗在编“职员”一律不能再评专技职称,决不能职称与职员岗位“双肩挑”;原有职称也只能保留在个人档案,仅作为今后转岗应聘专技职务的任职经历参考。目前有些高职学院还没有实行“定岗定编”,导致副教授已超编或接近满编,很多的管理人员挤占了专技岗位职数,造成真正在教学一线的教师不能正常晉升职称。只有让一线职教工作者有幸福感,振兴我国职业教育才有希望。
(徐元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