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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南昌市市政设旅综合管理与监督检查,提升市政设施管理精细化、长效化、常态化水平,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日前出台“城市设施综合管理日常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依据《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南昌市城市管理标准(试行)》《南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督指挥手册》《南昌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标准、文件制定。考核对象为处属管养单位,考核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养护维修管理、精细化管理等工作情况,考核方式采用月度考核和季度抽查考核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