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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年仅11岁的湖南女孩罗小娟被人性侵怀孕,由于女孩指证多人曾对她实施过性侵,为了查出真凶,在家人的坚持下,她要生下孩子……2013年5月7日,12岁的罗小娟在县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女婴。孩子生下来了,凶手受到法律的制裁,罗小娟的不幸遭遇也引起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后,她并被相关慈善组织安排到北京继续学业。两年后,已经14岁的罗小娟再度被曝怀孕,且在此期间还因怀孕堕过一次胎。短短的两年时间里,性侵、怀孕、产子、堕胎、再怀孕……让一个花季少女再次被推向舆论漩涡。
这个不幸的农家女孩,到底经历了怎样的人生之痛?在她屡遭伤害的背后,又能引发人们什么样的思考呢?
少女被奸迷云
2012年的秋后,母亲周小芳突然发现正在上小学的女儿罗小娟的肚子越来越大,她曾告诉丈夫罗虎,女儿可能是得了什么怪病。罗虎一家属于外来户,是从外村搬迁到这处离镇子邻近的小村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女儿上学方便。几年前,家徒四壁的罗虎东拼西凑了1万几千块钱,从别人手里买下这处房子,生活本来就过得紧巴巴的一家,没有多少改变生活的能力,小娟是独生子女,现正在镇中心小学读五年级,是家里未来唯一的希望。女儿这一病,让一家人陷入无奈与迷茫。
直到2013年元月,见女儿的“病情”仍没有好转的迹象,他们才带女儿去县中医院做检查。医生经初步检查,排除了是肿瘤的可能,这让罗虎夫妻俩松了一口气。但接下来的B超检查结果,却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B超显示,罗小娟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
面对这样的结果,让思想传统的罗虎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他动手打了女儿,并冲女儿吼叫,逼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女儿只用沉默来对抗这一切,任凭父亲怎么逼问,她就是一言不发。这是家丑啊,出了这样的事,还能怎么办。夫妻俩考虑再三,准备趁别人还不知道,把孩子偷偷打掉。毕竟女儿还在上学,以后还要嫁人。
2013年1月18日,罗小娟在父母陪同下到县计生服务站的。值班医生详细询问了受害人情况后,得知女孩儿只有12岁时,便觉得其中必有隐情,随即便向县公安局报警。当地警方接警后,立即派出两组警力,一组对受害人进行询问,另一组迅速赶往受害人的老家调查取证。
询问时,罗小娟开始不愿讲是谁强奸了她,后经办案民警做工作,她说是被学校一个汤姓老师强奸了。办案民警立即赶往受害人就读的镇中心小学开展调查,但经查询该校并无此人。民警怀疑女孩讲假话,于是又做她的思想工作,经耐心开导,她终于又讲:她腹中的胎儿是邻村一个叫“唐和尚”的单身老人强奸所致。得知这一线索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陶思旺(外号唐和尚)抓获归案。经审讯,陶思旺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10元钱的犯罪事实。第二天,公安机关将陶思旺刑事拘留。
陶思旺被抓获后,罗小娟又于1月25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刑警大队反映,她还与镇中心小学3个老师发生过性关系……
当地公安机关组织的DNA鉴定结果出来后,74岁的陶思旺是强奸罗小娟的元凶。因为罗小娟指证“混乱”,3位教师涉嫌性侵的核心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没有立案。
被逼“生子留证”
对于DNA的鉴定结果,罗小娟的父亲罗虎表示无法接受。“那个老头连走路都不方便,怎么可能强奸我女儿?”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拿一个老头当替罪羊。他还怀疑当初羊水检验的准确性,据其称,陶思旺跟他家还沾点亲戚关系,如果DNA没错,是不是也“亲戚”有这方面的原因?
74岁老人致幼女怀孕在坊间也成为争议话题。有人对此质疑,也有人从时间上推算,认为3个老师致幼女怀孕的说法亦不靠谱,并由此怀疑可能另有隐情。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的一份声明,也提到时间问题:在罗小娟被查出怀孕后,经医生推算,其正常的怀孕日期应在2012年8月10日左右。而此时,学校正处暑期放假。
而罗小娟则诉称3个老师强奸她的时间,分别在去年6月、7月和9月。整个8月,她“放假在家,没见过他们,也没和别人有过”。
作为受害人的罗小娟,是一个感觉上多少有些智力障碍的女孩。包括她的家人、警方和老师也都这么认为。她对案情的表述多变、有时前后矛盾,这才是让调查从一开始就出现许多信息混乱、矛盾的原因之一。
罗虎一直怀疑女儿是被那3位老师给害的,他要求重新鉴定。为此,他又找到学校,要求提取那3个老师的血样,但校方并没同意:“DNA已经有结果了,你还要抽老师的血,这样做不合适。”
这期间,当地干部多次找罗虎夫妇,劝他们把孩子打掉。并向他们承诺,引产费用由镇上出,此外还给家里3个“低保”指标。“为了保留最后的证据”,罗虎带妻女到外地躲了一两个月。2013年5月7日上午9时,罗小娟在县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女。
女婴生下后,罗虎多次上访。警方通报中称:“在没有其他证据下状告学校3名老师性侵,并且要求对所生小孩重新做鉴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罗虎还提出,要把已判决被告陶思旺从监狱提出,并当其面采血后方能对其女及女婴采血,另外所采血样要给他保留一份。还要求进行DNA鉴定当天,要同时让陶思旺到DNA机构中心当面见证。罗虎称,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不会作假”。警方称,这些要求与有关规定不符,因此采血无法进行。
医生告知家属,“12岁妈妈”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小孩子,因此,婴儿不能吃母乳,这样对小娟的身体有损伤。婴儿只能吃奶粉,一个月奶粉钱就要700多元。这对于一个贫困的农家来说,实在是有些承担不起。
“产子验奸”的事情后,罗小娟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周围的人对她的态度,她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她想去找学校附近的同学玩耍,原本要好的同学扭头不愿理睬,表示不再联系。这才是更令人尴尬的,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感觉已经没脸在村里待了,罗虎说,他们随时都准备远走高飞,但他不知道去哪儿,也没有经济能力。
这个不幸的农家女孩,到底经历了怎样的人生之痛?在她屡遭伤害的背后,又能引发人们什么样的思考呢?
少女被奸迷云
2012年的秋后,母亲周小芳突然发现正在上小学的女儿罗小娟的肚子越来越大,她曾告诉丈夫罗虎,女儿可能是得了什么怪病。罗虎一家属于外来户,是从外村搬迁到这处离镇子邻近的小村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女儿上学方便。几年前,家徒四壁的罗虎东拼西凑了1万几千块钱,从别人手里买下这处房子,生活本来就过得紧巴巴的一家,没有多少改变生活的能力,小娟是独生子女,现正在镇中心小学读五年级,是家里未来唯一的希望。女儿这一病,让一家人陷入无奈与迷茫。
直到2013年元月,见女儿的“病情”仍没有好转的迹象,他们才带女儿去县中医院做检查。医生经初步检查,排除了是肿瘤的可能,这让罗虎夫妻俩松了一口气。但接下来的B超检查结果,却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B超显示,罗小娟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
面对这样的结果,让思想传统的罗虎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他动手打了女儿,并冲女儿吼叫,逼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女儿只用沉默来对抗这一切,任凭父亲怎么逼问,她就是一言不发。这是家丑啊,出了这样的事,还能怎么办。夫妻俩考虑再三,准备趁别人还不知道,把孩子偷偷打掉。毕竟女儿还在上学,以后还要嫁人。
2013年1月18日,罗小娟在父母陪同下到县计生服务站的。值班医生详细询问了受害人情况后,得知女孩儿只有12岁时,便觉得其中必有隐情,随即便向县公安局报警。当地警方接警后,立即派出两组警力,一组对受害人进行询问,另一组迅速赶往受害人的老家调查取证。
询问时,罗小娟开始不愿讲是谁强奸了她,后经办案民警做工作,她说是被学校一个汤姓老师强奸了。办案民警立即赶往受害人就读的镇中心小学开展调查,但经查询该校并无此人。民警怀疑女孩讲假话,于是又做她的思想工作,经耐心开导,她终于又讲:她腹中的胎儿是邻村一个叫“唐和尚”的单身老人强奸所致。得知这一线索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陶思旺(外号唐和尚)抓获归案。经审讯,陶思旺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10元钱的犯罪事实。第二天,公安机关将陶思旺刑事拘留。
陶思旺被抓获后,罗小娟又于1月25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刑警大队反映,她还与镇中心小学3个老师发生过性关系……
当地公安机关组织的DNA鉴定结果出来后,74岁的陶思旺是强奸罗小娟的元凶。因为罗小娟指证“混乱”,3位教师涉嫌性侵的核心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没有立案。
被逼“生子留证”
对于DNA的鉴定结果,罗小娟的父亲罗虎表示无法接受。“那个老头连走路都不方便,怎么可能强奸我女儿?”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拿一个老头当替罪羊。他还怀疑当初羊水检验的准确性,据其称,陶思旺跟他家还沾点亲戚关系,如果DNA没错,是不是也“亲戚”有这方面的原因?
74岁老人致幼女怀孕在坊间也成为争议话题。有人对此质疑,也有人从时间上推算,认为3个老师致幼女怀孕的说法亦不靠谱,并由此怀疑可能另有隐情。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的一份声明,也提到时间问题:在罗小娟被查出怀孕后,经医生推算,其正常的怀孕日期应在2012年8月10日左右。而此时,学校正处暑期放假。
而罗小娟则诉称3个老师强奸她的时间,分别在去年6月、7月和9月。整个8月,她“放假在家,没见过他们,也没和别人有过”。
作为受害人的罗小娟,是一个感觉上多少有些智力障碍的女孩。包括她的家人、警方和老师也都这么认为。她对案情的表述多变、有时前后矛盾,这才是让调查从一开始就出现许多信息混乱、矛盾的原因之一。
罗虎一直怀疑女儿是被那3位老师给害的,他要求重新鉴定。为此,他又找到学校,要求提取那3个老师的血样,但校方并没同意:“DNA已经有结果了,你还要抽老师的血,这样做不合适。”
这期间,当地干部多次找罗虎夫妇,劝他们把孩子打掉。并向他们承诺,引产费用由镇上出,此外还给家里3个“低保”指标。“为了保留最后的证据”,罗虎带妻女到外地躲了一两个月。2013年5月7日上午9时,罗小娟在县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女。
女婴生下后,罗虎多次上访。警方通报中称:“在没有其他证据下状告学校3名老师性侵,并且要求对所生小孩重新做鉴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罗虎还提出,要把已判决被告陶思旺从监狱提出,并当其面采血后方能对其女及女婴采血,另外所采血样要给他保留一份。还要求进行DNA鉴定当天,要同时让陶思旺到DNA机构中心当面见证。罗虎称,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不会作假”。警方称,这些要求与有关规定不符,因此采血无法进行。
医生告知家属,“12岁妈妈”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小孩子,因此,婴儿不能吃母乳,这样对小娟的身体有损伤。婴儿只能吃奶粉,一个月奶粉钱就要700多元。这对于一个贫困的农家来说,实在是有些承担不起。
“产子验奸”的事情后,罗小娟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周围的人对她的态度,她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她想去找学校附近的同学玩耍,原本要好的同学扭头不愿理睬,表示不再联系。这才是更令人尴尬的,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感觉已经没脸在村里待了,罗虎说,他们随时都准备远走高飞,但他不知道去哪儿,也没有经济能力。